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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清远对口帮扶总体工作方案(2013-2020年)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8-09-14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全面对口帮扶清远市,是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确保粤东西北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做好帮扶清远市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关系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把清远市建设成为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新产业成长新区、生态宜居名城和珠三角北缘门户城市的战略定位,以广清一体化发展为总抓手,以市场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广州市辐射带动能力和清远市的空间、资源优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推动广清两市对口帮扶合作,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一)帮扶目标

围绕清远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工作抓手,助推清远市实现振兴发展。

——经济发展上新台阶。到2017年,清远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1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8万元,城乡居民收入达到2.6万元。到2020年,清远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9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7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达到4万元。

——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发展。落实“南优、中拓、北育”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构建以燕湖新区为中心,英德、连州为副中心的梯次衔接、功能完善的新型城镇体系。到2017年,燕湖新区起步区初见成效,核心区基本框架初步形成,英德、连州副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协调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燕湖新区起步区基本成熟,清远市“一心、两核”城镇格局基本形成。

——产业发展集聚度加强。推进广州市资金、技术、市场优势与清远市资源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产业互补格局。到2017年,清远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93亿元,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达到350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产业园区吸纳就业人数达到23万人。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336亿元,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达到1100亿元,产业园区吸纳就业人数达到63万人。

——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到2017年,广乐高速、二广高速、广清高速扩建以及佛清从高速全线通车,广清城际轨道二期、汕湛高速、汕昆高速和北江千吨级航道等工程开工建设,国省道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到2020年,以高速公路为骨干,以铁路、水运为特色的“五纵三横、一江、四轨”综合交通格局全面形成。

——区域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改善。根据清远市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北部地区以脱贫奔康为帮扶方向,重点提升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南部地区以全面对接为工作重点,重点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分类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到2017年,南部环珠三角高新产业成长新区初现端倪,北部生态产业初具规模。到2020年,南部环珠三角高新产业成长新区更加稳固,北部生态产业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到2017年,相对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被帮扶相对贫困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以上。到2020年,相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继续壮大,相对贫困户农民脱贫奔康。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体现。到2017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全民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9%,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到2020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无缝对接,全民社保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5%以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体现。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总体目标按期实现,帮扶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全面帮扶,重点突破。以发展经济为主导,全方位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新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和改革开放等多领域对口帮扶,着力推动清远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两地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结合两地优势要素,促进清远市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共同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推动广州市技术、管理、资本等优势与清远市资源、空间、劳动力等优势深度结合,构建基于产业链整合、价值链耦合的分工协作体系,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新型帮扶关系。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广州市政府主导和清远市政府主体作用,创新对口帮扶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对口帮扶工作,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对口帮扶格局,实现对口帮扶效应最大化。

二、工作重点

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工作抓手,坚持环保和效益两条底线,着力帮扶清远市构建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城市功能、优质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五大体系,开拓改革开放新局面。

(一)加快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1.主干通道无缝对接

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广清城际等轨道交通,广清(扩建)、广乐、佛清从、昆汕等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汕湛高速广州从化至清远段的规划编制、连佛高速延伸至佛清从高速(广州从化)段研究。加快北江航道升级改造及清远港升级改造,促进广清航道网和港口群的对接。(牵头单位:广州市交委、发展改革委、广州港务局,清远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局)

2.枢纽站场深度对接

结合主干路网建设,加快广清汽运物流站场对接,建设综合性公交换乘枢纽站场。在两地重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设立两地回程出租车候客点。支持提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清远候机楼的服务功能。支持将清远源潭火车站纳入花都货运站直接辐射范围,共建铁路货运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广州市交委、广州港务局,清远市交通局)

3.交通管理服务对接

支持开展三级以上客运站场联网售票,优化设置两地边界上的年票制次票站,加快年票互认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省运政信息平台,加强交通信息技术、管理经验的交流和共享。建立健全两市连接道路的交通管理、信息采集、信息通报、突发事件处置和交通事故追逃联动等机制,探索跨界交通联合执法和货运信息互通机制,打造两地共享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广州市交委,清远市交通局)

(二)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共建重点产业合作园区

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做大经济总量。把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将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的产业园建设成为省级产业园。

共建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制定变更原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园合作新协议,完善合作共建手续并报省备案,联合向省办理扩园申报手续,并按照省级产业转移园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共建产业园区工作。(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清远市经信局)

共建广州(清远)产业合作园。确立以广州方为主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的机制,认真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共建广州(清远)产业园框架协议》,加快启动起步区建设。积极探索先进工业主导发展、优良生态配套支撑的产城融合新模式,规划建设广清新城。适时推动合作园产业逐步向清远中北部梯次延伸,打造联动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广州开发区,清远市经信局、清远高新区)

共建民族工业园。加快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尽快完成认定省级园的申报工作。体现生态保护特点,推动生态资源加工业、清洁能源产业、特色农业等新型生态产业和低污染的传统产业向园区转移。(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荔湾区政府,清远市经信局、连州市政府)

帮扶提升其他园区。清远市各县(市、区)与广州市各区形成结对关系,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产业园。以帮扶省级园区发展平台为突破口,签署园区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园区规划、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招商引资以及运营管理的具体举措。(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相关区政府,清远市经信局、相关区县政府)

2.促进现代产业优化发展

集聚发展制造业。以两市合作共建产业合作园为主要载体,培育壮大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高端电子信息等新型主导产业。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加快技术改造,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建筑材料、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金属深加工等现有优势产业。支持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清远市经信局)

培育提升现代服务业。支持广州市金融机构向清远延伸覆盖。探索建立两地信贷资产交易平台,鼓励两地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建立广清区域性结算平台,支持广州市金融机构的有关后台业务向清远市转移。(牵头单位:广州市金融办,清远市金融局)支持清远粤中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与广州物流枢纽对接,统筹谋划一批综合性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业流通中心、配送中心和零售网点。推动广州品牌会展向清远辐射,会展要素向清远市延伸覆盖,错位发展会展品牌。(牵头单位:广州市经贸委,清远市经信局)支持清远市集聚发展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华南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统筹谋划“菜篮子”基地布局,共建农产品直供基地,探索建立供穗农产品“飞地”合作模式,形成供穗蔬菜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抓好产销对接,鼓励广州市大型涉农龙头企业与清远市农业生产基地合作,支持广州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置清远农产品专卖区。加强两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广州市农业局,清远市农业局)

发展壮大旅游业。联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协作发展度假休闲、自驾游等旅游产品,加快旅游产业培育。充分利用广州市72小时过境免签证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游客到清远市旅游。共同开发客源市场,合作加强行业监管。(牵头单位:广州市旅游局,清远市旅游局)

(三)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优化城市功能体系

1.完善市域空间开发体系

坚持“集聚发展,特色提升”的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功能格局,构建以燕湖新区为城市中心,英德、连州为城市副中心的新型城镇体系。发挥广州市辐射带动作用和清远市发展空间、资源禀赋优势,以打造“大广州”概念为研究方向,实现居住、就业、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城市功能的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广州市规划局,清远市规划局)

2.强化燕湖新区引领带动

将燕湖新区打造成广清一体化合作平台,联合编制《燕湖新城起步区规划》。支持燕湖新区开展低碳生态建设,与清远市共享在城市建设中应用低碳、节能等技术的经验,帮助清远市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突显岭南特色和绿色低碳功能。(牵头单位:广州市规划局,清远市规划局、燕湖新区管委会)

将燕湖新区纳入广州总部经济圈、循环经济圈和空港经济圈,推动广州城市功能和产业链向燕湖新区辐射转移。支持广州市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燕湖新区建设,争取汽车零配件、金融后援、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休闲旅游等关键产业尽快形成。规划建设广清空港经济区和源潭临空经济区。支持莲湖工业园和源潭物流园承接快递、国内货物存储、物流商务服务等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牵头单位:广州市金融办、经贸委,清远市金融局、经信局、燕湖新区管委会)

3.壮大县域经济

明确县域帮扶发展重点。按照“南部突出产业帮扶、北部突出社会民生帮扶”的原则,以帮扶英德市、连州市和阳山县为重点,实施差异帮扶策略。统筹推进英德、连州两个城市副中心发展,构成城镇化发展重要节点,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提升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加大对阳山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基础。立足南部产业基础,推进清新区和佛冈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北部资源优势,推进连山、连南生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广州市相关区(县级市)政府,清远市相关区县市政府)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帮扶清远市做好中国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的示范点创建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以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广州市建委,清远市住建局)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建优质生态环境体系

1.大气污染防治

严控机动车污染,联合实施汽车环保标志管理,执行机动车国IV以上标准准入制度,共同控制无环保标志车辆在两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统一管理排气超标和被举报冒黑烟车辆。按照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共同加强各种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互通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牵头单位:广州市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

2.水环境共同保护

联合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强化对珠江、北江及其支流水污染的联合防治,共同推动跨界河涌的综合治理。加强对北江、巴江、乐排河沿岸排污企业监管,重点整治含重金属的废水排放口和含氨氮、COD的禽畜养殖场的废水排放口,清理整顿江河网箱养殖场、采沙场、餐饮河鲜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强化企业项目建设环保管理。以环境保护公众网为基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加强交界水环境监测并互通监测数据,定期发布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情况等共享信息。(牵头单位:广州市环保局、水务局,清远市环保局、水务局)

3.固废联合监管

统筹交界地区城市垃圾填埋场规划建设,优化区域内污染工业布局。联合加大固废监管执法力度,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危险废物企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敦促企业建立档案,完善管理台账并落实责任,确保贮存、运输、生产安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自身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广州市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

4.生态保育开发

支持打造广清北部生态屏障带,统筹广清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合作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立健全两地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探索建立广清生态公益林管理和补偿机制。加强两地森林防火协作。加强北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合作建设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合作推进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建设。加强两市交界的王子山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牵头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城管委,清远市林业局、水务局、城管局)

(五)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教育水平

引进广州市名校到清远办分校,支持两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相互开放,支持广州大专院校资源进入清远省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发展。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开放、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广州—清远“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广州市推荐高中骨干老师到清远市示范性高中进行交流,接受清远市高中骨干教师进行跟班培训以及中职骨干青年教师到广州市中职学校或企业学习和培训。开展两市中小学校行政干部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广州市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

2.加强文化资源辐射

支持清远市完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两地群众体育活动交流。支持清远市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动广州市有关文体企业到清远市开拓业务。(牵头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3.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结对共建、托管等方式帮扶连州市和英德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帮扶连山县、连南县和阳山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广州市选派优秀医务工作者,到清远市有关县、镇医疗机构从事支医工作。支持清远市建设卫生应急队伍和市级医疗救援基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等机制。(牵头单位:广州市卫生局,清远市卫生局)

4.促进人力资源合作

完善两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建立两地干部双向挂职交流长效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和技术培训,增强清远市本地劳动力就业吸纳能力。每年向清远市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帮扶清远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招募引导优秀人才到清远市发展创业。(牵头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社会保险协调合作机制,逐步推进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参保人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管和医疗费用结算等制度,推动医疗卡、医保卡的通用通兑通结算。推动两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对接,建立两市居民住房公积金互贷模式。(牵头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拓改革开放新局面

1.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抓住清远市作为粤东西北商事登记改革唯一试点市的机遇,全面开展商事登记改革,建设高度整合的商事主体管理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降低市场主体进入门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广州市工商局,清远市工商局)

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更好结合。支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善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全面享有当地的公共服务。支持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建设活力。(牵头单位:广州市民政局、社工委,清远市民政局、社工委)

3.扩大对外开放

优化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流程,加大清远市重点出口企业帮扶力度,着力培育和发展自主出口品牌,扩大一般贸易比重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引导广州市服务外包企业落户清远。(牵头单位:广州市外经贸局,清远市外经贸局)

三、帮扶机制

两市分别成立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两市市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两市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相关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政策导向、资金筹措、合作交流和责任考核五个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对口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由两市党政一把手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对口帮扶指挥部总指挥参加,两市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广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对口帮扶指挥部。广州市选派相应职级的优秀干部担任总指挥并兼任清远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清远市安排1名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双方选派优秀干部组成。对口帮扶指挥部负责落实对口帮扶有关工作,对帮扶工作负直接责任。(牵头单位:广州市委组织部,清远市委组织部)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加强财政金融帮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8个专项工作小组,由两市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牵头单位:广州市有关部门,清远市有关部门)

——建立区县结对帮扶机制。为加大对口帮扶工作力度,白云区—佛冈县、英德市;从化市—连山县;荔湾区—连州市;花都区—清新区、阳山县;越秀—清城区、连南县;广州开发区—清远高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结对区(市、县)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和推进机构,负责落实有关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广州市有关区(县级市)政府,清远市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政策导向机制

用好清远市已享有的省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以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城乡人地挂钩、地区人地挂钩的“三挂钩”等优惠政策。深化研究并共同争取省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推进对口帮扶工作系列文件中的财税、金融、土地、重大项目安排等政策措施。

围绕加快清远市产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帮扶资金筹措和使用机制等方面,广州市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财政金融、人才资源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帮扶政策。积极向省为连山、连南两个少数民族县争取相关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清远市发展改革局、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

(三)资金筹措机制

加强市场化运作。广清两市共同筹资设立广州(清远)投资基金,力争基金规模达到15亿元以上,并利用广州的信用放大基金的使用效应。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在清远市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清远市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结合帮扶项目特点,推动各级投融资服务机构开展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包括引进或设立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基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争取省支持两市企业联合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探索设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广州市企业以购买碳减排量方式扶持清远市贫困地区发展。(牵头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清远市金融局、发展改革局)

用好财政帮扶资金。广州市每年安排不少于1.5亿元对口帮扶专项资金,其中,投入清远市产业园区、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新区建设及经营性项目的财政帮扶资金,原则上以股权投资方式安排;投入民生社会事业领域的财政帮扶资金,以补贴补助形式安排。(牵头单位:广州市财政局,清远市财政局)

(四)合作交流机制

组织引导广州市科技部门、大专院校为清远市提供科技服务。推动双方学校、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等人才支援清远市。制订项目引进年度计划,组织广州市企业到清远市考察交流。将清远市产业园区和有关项目纳入广州市对外经贸活动进行统一推介。两市联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广州市协作办、经贸委、外经贸局,清远市经信局、招商局、外经贸局)

(五)责任考核机制

两市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总体帮扶方案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对口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帮扶资金监管使用,确保帮扶资金用到实处。对选派干部进行定期考核,把帮扶工作业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选派干部要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评价和监督。(牵头单位:广州市委组织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清远市委组织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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