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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划拨2023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梅州市资金的函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23-08-17  来源:市协作办

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梅州指挥部、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根据《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梅州市资金2亿元拨付至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请切实加强帮扶协作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规范帮扶资金管理

  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梅州市资金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梅州市、清远市、湛江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待修订后印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广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

  二、规范报备帮扶项目

  按程序及时向我办报备年度帮扶项目。报备项目情况要完整,要全面表述项目性质、内容和规模、投资额、年度资金安排、进度情况、起止年限、新增或续建等基本情况。报备项目须附相关重点环节材料,例如能反映建设项目依据的政府决策纪要、批复立项文件,非广州财政资金独资建设项目的其他资金到位佐证材料等。

  三、强化帮扶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协助我办编制和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我办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正在实施的跨年项目和持续性实施项目内容,协助设置相应的针对性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在向我办报备年度帮扶项目时,协助核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合理、全面,针对不合理之处提供调整意见。

  二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工作。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通过邀约专家、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审核,形成年度帮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上报清远市政府审核项目时同步报送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每季度对各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跟踪监督,针对需调整的项目以及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偏高或偏低等项目,及时向我办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调整。

  三是及时报送年度帮扶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于2024年3月底前将2023年度帮扶资金2亿元的使用绩效自评报告报送我办。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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