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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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28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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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穗卫规〔2019〕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解读作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执行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转变医疗服务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在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8〕1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明确由财政投入奖补经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二、三级甲/乙等资质进行补助,这是我市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奖补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申请和拨付流程,我委出台了《办法》。

二、出台《办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出台《办法》,主要是加强《实施方案》中奖励补助经费管理,明确经费来源、申请和拨付程序等,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主要是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着力消除阻碍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扶优扶强,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育社会责任和信誉口碑,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三、出台《办法》的意义

社会办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社会办医院设立奖励补助资金,有助于推动社会办医院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共赢的办医格局,可以进一步优化医疗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四、《办法》所提的奖励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二级甲/乙等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200万元或100万元奖励,二级甲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400万元奖励,二级乙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200万元奖励。

(三)三级甲/乙等奖补。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三级甲等或三级乙等资质的,分两年每年给予500万元或250万元奖励,三级甲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1000万元奖励,三级乙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拿到500万元奖励。

五、《办法》所提的奖励补助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填写《广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申请表》(附件),按照谁发证谁奖补的原则,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奖补资金于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拨付至相关社会办医疗机构。

六、其他

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可通过约其交流或以书面形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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