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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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20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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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餐饮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糖)进行监督抽检,共911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93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3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30批次,不合格14批次;乳制品12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不合格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21批次,速冻食品8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4批次,蔬菜制品21批次,食糖1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康亿元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5日生产,规格为80g/袋的香香味沙琪玛(香葱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7000CFU/g、7000CFU/g、190000CFU/g、4400CFU/g、38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4批次:1.广州市荔湾区郭志雄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脆肉鲩,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32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 广州市荔湾区陈少东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脆肉鲩,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61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广州市越秀区陶笑萍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魽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7.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星林冰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金贝,氯霉素检出值为260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5.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星林冰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1.6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6.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黄志伟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25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7.广州市花都区炭步汤贞鱼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37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8.广州市花都区炭步汤贞鱼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0.4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9.广州市越秀区卢群湾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1.3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10.广州市越秀区卢群湾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19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11.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萝岗店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上海青,镉(以Cd计)检出值为0.67mg/kg,超过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2.广州市越秀区张洪才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小白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11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13.广州市天河区天园冯兵兵便利店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云南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74mg/kg,超过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14.广州市天河区陈金怀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098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三)乳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销售,标示经销商为北京新百利恒康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规格为200克/包的酷币城堡双格洛斯特干酪(原产国:英国),酵母检出值为11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四)餐饮食品类不合格2批次:1.广州黄埔华苑大酒店经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检出值为2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满意:<20CFU/g,可接受:20~100CFU/g,不合格:>100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2.广州市萝岗区东烽快餐店经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烧鸭,大肠埃希氏菌检出值为6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满意:<20CFU/g,可接受:20~100CFU/g,不合格:>100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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