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5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它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806批次。其中,抽检实物合格样品1773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2批次,不合格2批次。
2.肉制品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方便食品59批次,不合格1批次。
4.速冻食品1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5.糖果制品149批次,不合格2批次。
6.茶叶及相关制品112批次,不合格1批次。
7.蔬菜制品63批次,不合格3批次。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6批次,不合格2批次。
9.食糖80批次,不合格1批次。
10.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不合格1批次。
11.婴幼儿配方食品3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食盐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餐饮食品(含餐饮具)163批次,不合格5批次。
14.食用农产品669批次,不合格14批次。
15.其它食品4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