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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32017015
  • 文  号: 穗公番通〔2018〕1号
  • 实施日期: 2018年01月05日
  • 失效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 发布机关: 番禺区公安局分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番禺市桥城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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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番通〔2018〕1号

为缓解番禺市桥城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18年2月1日零时起,在番禺市桥城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番禺大道(东环路至市桥二桥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市桥河(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以北;

西面:西环路(东环路至市桥三桥路段,不含)以东;

北面:东环路(不含)以南。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18年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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