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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320240006
  • 文  号: 穗番公规字〔2024〕2号
  • 实施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 失效日期: 2029年05月30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沙溪大道、南浦大桥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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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番公规字〔2024〕2号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沙溪大道、南浦大桥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沙溪大道、南浦大桥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24年5月30日零时起,在沙溪大道、南浦大桥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沙溪大道。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南浦大桥。

  三、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4年5月30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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