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缓解沙溪大道、南浦大桥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在辖区范围内颁布实施《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沙溪大道、南浦大桥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效期为五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沙溪大道现状交通流量在早晚高峰期间已基本处于饱和状态,货车通行效率低,导致部分路段和交叉口的局部交通拥堵。洛溪岛东南片区分布了大量的住宅小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通勤出行主要依赖私人小汽车,早晚高峰期间,沙溪大道承担了大量的通勤交通需求。此外,沙溪大道沿线分布有大量的物流企业及批发市场,存在较大的货运交通需求,早晚高峰期间,货运车辆的通行对交通流造成较大干扰,降低了道路整体运行效率,车流无法快速消散,进一步导致周边路段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
南浦大桥目前早晚高峰运作状态已经饱和,桥两端的上下游交叉口压力大,常现拥堵情况。目前客货车混行对南浦岛经济、社会、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尤其在早晚高峰,积聚的通勤交通中夹杂着大型货运车辆,降低了道路整体运行效率,车流无法快速地消散,进一步导致周边路段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交通拥堵对市民出行、企业物流、城市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
三、主要内容
《通告》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说明通告制定的依据。二是说明限制货车通行的具体路段、时间及车型。三是说明限制货车的分类依据,《通告》“中型、重型货车”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对机动车规格分类的规定,“中型货车”是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重型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四是说明不受限制的车辆类别。五是说明违反通告的将予以依法处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执行。六是说明通告施行的有效期。
根据《通告》,沙溪大道及南浦大桥,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四、执法事项
通过采用电子警察抓拍,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机动车驾驶员将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五、其他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沙溪大道、南浦大桥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18条公众意见,其中采纳6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9条。
不采纳意见中有3条建议沙溪大道慎重考虑限行不予采纳,理由如下:沙溪大道限货时段为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限制对象为中型、重型货车。微型、轻型货车未作为限制对象,中型、重型货车每日允许通行时间达20小时,为商圈交通运输保留充足的运营空间。限货措施的推行是为了均衡道路资源分配,优化整体交通运作,建议商户错峰出行。另有5条建议南浦大桥全天限行不予采纳,理由如下:根据公安部制定的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进一步放宽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城市道路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许货车通行的时间放宽到不少于7小时。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于2023年8月10日将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