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埔府规〔2019〕19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黄埔区开创大道、开泰大道早晚高峰时段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黄埔区内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黄埔区开创大道、开泰大道实施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天07时至09时30分及16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75吨以上(含1.7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75吨以上(含1.75吨)的牵引车在以下范围通行:开创大道(开源大道至广汕公路、不含开源大道)、开泰大道(荔红二路至科翔路)。
二、第一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保洁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