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人社发〔2013〕7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建立申请审批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促进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134号)和原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培司字〔1996〕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申请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申请审批办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