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医保规字〔2022〕5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
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2021〕1号)等2021年1月1日以后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有关部门反映。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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