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止《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政策文件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需废止《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废止该文件理由说明如下:
一、废止背景
2024年4月22日,黄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纠正经济发展扶持类政策的通知》,文中要求须对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等违反公平竞争有关情形予以清理纠正。经研究,“航运业10条”政策共20款,其中17款涉嫌与上级要求不符。为进一步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公平性竞争有关政策措施,决定对《办法》予以废止。
二、废止程序
区政研室按程序起草了《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的通知》(简称《废止通知》)。
(一)调研起草: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起草了《废止通知》及其解读材料和评估报告。
(二)征求意见:2024年9月,经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除区司法局提出四点修改意见外,其他单位均无意见。公众无修改意见。
(三)内设机构合法性审核:2024年9月10日,区政研室法制机构对废止《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无修改意见。
(四)起草单位集体审议:2024年10月15日,区政研室集体审议通过废止《办法》有关事宜。
(五)司法机构合法性审核:2024年9月11日,区司法局对废止《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四点修改意见,意见均已采纳并修改。
(六)正式实施:经审议通过后,2024年12月4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宣布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及其配套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