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音频解读】《广州市从化区智能装备产业扶持办法》

  • 2024-12-06
  •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 分享到
  • -

【音频解读】《广州市从化区智能装备产业扶持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推动从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广州从化高质量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若干扶持措施》等“1+3+5+N”政策体系,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从化区智能装备产业扶持办法》,重点从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绿色工厂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推动从化智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要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依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普惠性财政后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以及《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1〕4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2〕2 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3〕2 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从化区智能装备产业扶持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措施适用于经营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本政策措施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研发投入奖对领军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在从化落户、增资扩产(新拿地)、落地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事项,最高按其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年度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6000万元。并在次年起连续五年最高按每年研发费用总额的30%给予支持,单年度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主要依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普惠性财政后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设立,对领军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新拿地项目(含增资扩产或落户项目),按照年度研发费用给与补贴。

  (三)技术平台建设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依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2〕2 号)“(二十九):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财政经费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 1 亿元(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在上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再配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智能装备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绿色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依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3〕2 号)“(五)支持争先创优。对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在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区配套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