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的探索予以了高度重视。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2022年,《“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通过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更具体的提出“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围绕“健全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运营监督”、“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旨在持续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广州作为改革开放与数据要素改革的前沿阵地,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创新试点,高度重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探索,先后在《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数字广州建设总体规划》中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予以明确,为推动广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引导和方向指引。
问:广州出台《暂行办法》有哪些需求、实践基础?
答:公共数据具有系统性强、权威性高等价值优势,是宝贵的数据资源。当前社会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需求也与日俱增,许多个人、企业期待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从合法的渠道获取和利用公共数据,从而打造丰富、优良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但传统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成效还未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为克服这一制度体系堵点,近年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探索应运而生,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5月,广州首个公共数据运营产品“企业经营健康指数”在广州数据交易所顺利完成交易,标志着广州在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模式、释放公共数据潜能上迈出了新的步伐。2024年8月,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发布会成功举行,市政务和数据局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广州市公共数据运营;数字广州创新实验室揭牌、广州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正式上线并发布了37款公共数据产品,涵盖金融、环保交通、医疗健康、商业文旅等十余个行业领域。《暂行办法》便是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一重要突破点,立足于广州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的基础性制度体系机制,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
问:《暂行办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为八章三十九条,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的核心规则与具体操作流程予以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总则,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进行了解释,并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二是职责分工,规定了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委员会、行政机关、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以及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数据商的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体系机制。三是数据供给,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的编制、汇总、推送,以及公共数据的汇聚、治理、分类分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此外还规定了公共数据的质量管理,以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高质量供给。四是运营管理,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数据商进驻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公共数据使用需求对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格式协议制定、公共数据使用申请核查、公共数据使用申请审核、开发形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出域合规核查、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等环节。另外还规定了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在其中的具体服务内容,对公共数据进行必要加工、为数据商提供支持服务、搭建公共数据运营的统一平台、建立合规核查机制、收集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引入社会数据融合、回馈相关成果。此外,第四章还提出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收益分配规则,以激励各方主体积极参与。五是安全管理,规定了数源部门、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数据商等有关单位和其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并明确了在保障数据安全、平台安全及网络安全方面的具体职责要求。六是运营监管机制,规定了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建立通报考核、运营评估机制。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对公共数据运营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的披露机制。七是争议处置,规定了行政机关争议处理、数据商争议处理的相关流程内容。
问:《暂行办法》有哪些创新特色?
答:创新特色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运商分离”模式,培育健康发展的公共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暂行办法》提出公共数据运营机构与数据商功能分离,对于维护数据商合法权益,培育公平竞争、多方参与、收益共享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具有积极作用。《暂行办法》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中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数据商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搭建统一的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秉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向数据商提供必要的数据加工、算力支持、合规支持等服务;在数据商申请使用公共数据时,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申请,也不得以强行搭售数据增值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方式限制数据商申请使用公共数据。数据商基于应用场景需求,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开发利用形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对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等服务。有效地避免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实施与数据商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二是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与政务信息共享目录范围趋同,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暂行办法》提出数据商可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申请查阅政务信息共享目录及仿真数据,并向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提出公共数据使用需求。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有效扩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并建立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管理、更新机制,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管理,以更好开展公共数据使用需求对接。从供给侧、需求侧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流程合规机制,有效解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不愿”“不敢”“不会”难题。《暂行办法》提出建立数据商进驻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公共数据使用申请、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出域的全流程合规核查机制。通过制定公共数据使用申请核查规范、公共数据使用申请审核规范,明确公共数据使用申请“核查+审核”机制,核查机制规范了数据商申请使用公共数据时所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审核机制有效明晰数源部门、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的审核主体责任,同时创新提出超期审核视为同意公共数据使用申请的条款,进一步提升了审核效率和用数及时性。规范了数据商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的开发利用行为,保证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出域的合规、稳定与安全,降低数据安全风险。
四是建立仿真数据生成机制,优化数据供需对接效率。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在提供申请查阅政务信息共享目录信息服务的同时,基于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能力生成仿真数据,构建起仿真数据成果回馈和数据商查阅仿真数据的双向机制。一方面将仿真数据回馈至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中,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模式;另一方面提供数据商查询仿真数据的服务,提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需求识别精准度。
五是支持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场交易,繁荣数据交易市场。《暂行办法》提出数据商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开发利用形成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交易时,原则上应在依法核准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公共数据经过一级数据要素市场转变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入二级数据要素市场流通后,数据交易场所可为其有效提供数据产权登记、产品进场和挂牌交易等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的高效流通和合规使用,同时有利于帮助数据交易场所拓展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板块,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以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为牵引,带动社会数据进场交易。
六是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披露机制,强化运营安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定期向社会披露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情况,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定期向社会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披露制度有利于市政务大数据管理机构落实运营日常管理责任,同时确保公共数据运营机构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避免产生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公共数据的行为。
问:下一步,将在推动《暂行办法》落实上有什么安排?
广州将依托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中的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机制,促进公共数据的合理利用,提高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加速广州一级数据要素市场和二级数据要素市场的适配衔接,培育全市统一数据要素市场,描绘一张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为突破点,激发我市数据要素产业活力的改革路线图,继续助力广州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