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8年,我区出台了《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以每台增设1台电梯补助15万元的政策,鼓励辖区群众积极开展增设电梯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补助经费申领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后将每梯15万元的补贴政策再延续三年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了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今年新出台的《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埔建〔2024〕20号)(简称“10条措施”)继续实施增设电梯补贴政策。现根据印发实施的“10条措施”,我局会同区内部分职能部门在《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申领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研究,形成了《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制定依据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穗府办规〔2020〕7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质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2024747)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埔建〔2024〕20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规范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的范围、标准、条件、申请流程及使用管理,共计四章九条。
(一)总则。一是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和目的;二是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对七层及七层以上(以不动产上登记的房屋总层数为准)多业主无电梯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我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实施财政补贴。三是明确不纳入财政补助范围有:农村自建房、单一产权住宅、叠墅、预留电梯井道住宅、小产权房和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全面改造的项目范围的住宅增设电梯以及更换电梯设备的。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一是明确了增设电梯项目申请补助条件,即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已批复的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方案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成片连片加装电梯为联合验收)、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及城建档案移交回执的,可向属地镇街申领补助;二是明确了对于符合补助条件的增设电梯项目,政府给予10万元/台的补助。
(三)办理流程。一是明确了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二是明确了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的申请人为本单元(幢)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授权委托的一名业主代表;三是明确了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所需的材料清单;四是新增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每户分摊费用财政补助的流程及所需的材料清单;五是明确了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每户分摊费用财政补助的审核和拨付程序。
(四)附则。一是明确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使用和监管要求;二是明确了政策有效期。三是明确了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已符合原政策规定的情形,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即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已批复的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方案)的按 15 万元/台补助。
四、答疑解惑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请流程如何?
申请流程为: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成片连片加装电梯为联合验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城建档案移交回执后,收集好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资料审查→符合补助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每户分摊费用财政补助的申请是以谁的名义申请?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由本单元(幢)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授权委托业主代表为申请人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每户分摊费用财政补助: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作为申请人。
(三)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应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区7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楼宇增设电梯的,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已批复的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方案;
2.增设电梯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3.增设电梯项目通过规划条件核实(成片连片加装电梯为联合验收);
4.增设电梯项目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增设电梯项目进行档案归档,取得城建档案移交回执。
(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每户分摊费用财政补助应满足什么条件?
1.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且承担了增设电梯项目所分摊的费用。
2.申请家庭(人)是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被录入开工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至补贴申请期间每月是辖区内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
(五)新政策前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如何处理?
已符合原政策规定的情形,继续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