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据
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以土地征收储备出让为重要抓手,加快“四大枢纽”和“一园两城三都四区”重大平台落地建设,推动“6+6+X”现代产业集群提质增效,为白云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白云区太和镇广州理工学校周边地块储备项目征拆,拓展用地空间,优化用地布局,为白云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安置方案》共十五章五十五条,主要围绕“总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征收、收回、收购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留用地”、“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配合搬迁奖励”、“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复建安置”、“集体土地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占、借地补偿”、“房屋临迁补偿”、“其他财产征收补偿”、“评估”和“附则”等章节展开阐述。具体为:
第一章明确了《安置方案》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为白云区太和镇广州理工学校周边地块储备项目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属物征收补偿和征收补偿费用等。
第二章明确了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原则及搬迁时限奖励条件等。
第三章明确了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标准等。
第四章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第五章明确了留用地采用实物留地、货币补偿、置换物业等方式兑现、留用地开发补助等。
第六章明确了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包括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及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集体物业租金补偿、按时搬迁奖励、清退义务等事项及不予补偿的情形等。
第七章明确了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配合搬迁奖励条件及标准等。
第八章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包括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货币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及征收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补助、按时搬迁奖励、配合搬迁奖励等事项及不予补偿的情形等。
第九章明确了安置补偿政策事宜,包括可选择回购安置房的情形、安置面积核定原则,安置房的回购价格、申购价格等。
第十章明确了集体土地上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适用范围、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类别及补偿标准、按时搬迁奖励条件及补偿对象等。
第十一章明确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占地补偿标准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借地补偿标准。
第十二章明确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配合项目建设进行临时搬迁不予拆除的房屋临迁费、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原则及标准等。
第十三章明确了村社集体原有的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公用配套设施复建、特殊财产及《安置方案》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被征收财产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事项。
第十四章明确了评估申请提出、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时点的确定方式等。
第十五章明确了包括权属争议的处理及不可分割的建(构)筑物及鱼塘的补偿等;明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对骗取拆迁补偿款、妨碍公务、扰乱公共秩序者依法追究责任等。
四、有利举措
本《安置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太和镇产业用地供给水平,为完善周边公共设施配套提供发展空间。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安置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六、其他内容
(一)女儿墙和化粪池为什么不能另行补偿?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标准术语》第2.4.7条和2.6条规定,女儿墙是指建筑外墙高出屋面的部分,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建筑物屋面、檐口或女儿墙的高度,因此女儿墙应为建筑物的部件与构件,不再另行补偿。化粪池属于主体结构配套的附属设施,已包含在凤凰山储备地块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指导价标准内,不再另行补偿。
(二)住宅和非住宅如何定性?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就是住宅吗?简易结构、钢结构(M)/钢、钢筋混凝土结构(N)可以认定为住宅吗?
1.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由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等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仅指框架结构(A)/混合结构(B)/砖木结构(C),不包括简易结构、M/N结构。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和非住宅的认定,应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房屋现场详查等情况最终确定;
2.关于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是否属于住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关于“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的规定,宅基地用于农村村民建住宅,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不一定都是住宅。对于在宅基地上建成的仓库、厂房等建筑物,不是供农村村民家庭居住使用,故不属于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