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20条等文件规定,我局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双倍增15条”)做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3年,我区印发实施《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制造业10条”),为落实财经纪律整改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政策要求,结合区内技改政策文件,我局对“制造业10条”进行修订并更名,形成了《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制造业10条”对促进区内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目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任务、现实需求等情况,“双倍增15条”进一步扩大政策扶持范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南沙方案》关于“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任务要求,深化我区四链融合政策体系,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双倍增15条”拟从支持企业规模倍增、支持企业效益倍增、强化企业要素保障三个方面,全面支持企业实现规模效益双倍增,引领带动南沙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支持企业规模倍增包含5个条款,分别从支持企业产值倍增、上规模发展、产值突破、市场开拓、单项冠军认定等方面,支持企业规模越做越大;支持企业效益倍增包含6个条款,分别从支持企业加大投资、设备更新、智能制造、数字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绿色发展等方面,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实现效益倍增;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包含4个条款,分别从加强金融支持、“零增地”技术改造、企业服务机制、支持推行信用监管等方面,多维度、全方位为企业保驾护航。
四、有利举措
“双倍增15条”通过奖励补贴、优化流程、加大支持等举措,切实提升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例如,对产值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若企业近2年产值累计增长达到一定规模,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产值突破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分级分类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等。
五、新旧政策差异
“双倍增15条”在“制造业10条”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南沙区优化企业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措施,从规模、效益等多方面入手,关注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做好企业服务,为企业扎根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
六、实施日期
“双倍增15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可参照本措施执行。2023年7月7日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穗南开工信规〔2023〕1号)同时废止。本措施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