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订背景
现行《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2021年印发至今已实施满3年,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其他与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内容,相较于原《预案》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总则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调整编制依据,增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编制依据。
2.优化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与省级专项预案、市级同类专项预案分级标准定义相统一。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更新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对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调整修改。
2.优化现场指挥部指挥体系及组织架构,明确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长、若干副指挥长和若干工作组组长组成,新增监测预警组、群众工作组、基础设施抢险组、通讯保障组,并明确工作组相应职责。
(三)运行机制
1.优化预警信息发布后可采取的具体预警措施,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先期处置工作要求。
2.根据《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应急响应分级与响应启动程序有关内容。
3.新增指挥协调内容,明确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人民政府现场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接受统一指挥调度。
4.增加社会动员内容,根据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市政府或区政府发布社会动员令。
(四)其他
1.在后期处置方面,新增恢复重建内容,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区政府应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受损公共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
2.在应急保障方面,合并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内容,并明确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明确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队伍和物资的调派、征用、指挥权限。
3.新增责任与奖惩内容,新增交通建设工程定义说明,调整应急指挥部架构图,新增现场指挥部架构图,调整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穗交运〔2021〕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