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函〔2017〕79号)》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9号)
(三)《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3〕1号)
(四)《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开展以下包价旅游经营活动之一的依法设立、经营的旅行社企业法人及外地旅行社驻广州分社可以申报来穗旅游奖励(如开展两项及两项以上包价旅游经营活动的,可据实申报,累计计算奖励金额,但是对相同的游客统计对象,外地组团社和本地接待社不得同时提出申报,同一旅行社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含)以上奖励项目):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组织接待国内(含港澳台,下同)游客来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且年度内总人次达到1000以上的;
(三)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旅游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年度内总人次达到3000以上的;
(四)以包邮轮到广州港口停靠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来穗旅游,并安排邮轮乘客(每艘500人以上)上岸旅游,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五)以包机直航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架100人以上)来穗旅游,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六)以包专列抵达广州的形式组织接待国内外游客(每趟300人以上)来穗旅游并入住我市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1晚以上,行程含1个收费类的A级旅游景区,或者1个革命文物类红色景区。
三、申请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时间为2025年03月3日 至2025年04月15日
四、资助标准
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4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二)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人次第一晚不超过20元,第二晚、第三晚不超过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次超过3晚的按3晚计算;
(三)组织接待“广州一日游”的,按每人次不超过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包邮轮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艘邮轮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五)包机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架次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六)包专列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的,按每趟专列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五、申请材料
本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电子化材料,纸质版材料由企业自行留存,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检查。
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一)基础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申报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者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5、旅游团队操作计划书及导游出团通知书;
6、包价旅游团队游客名单表(包括每名游客的旅游团号,身份证、护照、回乡证或者台胞证号码);
7、旅游团队收入(含外汇收入)与支出凭据【交通票据(包括与有旅游包车资质客运公司的租车确认单、车费发票、车费付款记录或自用本单位旅游包车的行车记录)、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住宿结算单、导游费结算记录等】。
(二)申报组织接待外国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组织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与有关境内外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合同及旅游团队确认书(含往返日期、航班号、班次、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名称、团队报价、人数等);
3、团队名单表或144小时团队名单表(经边检盖章确认)。
(三)申报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与有关境内外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合同及旅游团队确认书(含往返日期、航班号、班次、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名称、团队报价、人数等);
3、游客乘坐的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凭据(含承运公司、航班号、班次、日期等,大交通不是申报单位安排的,该项资料不需提交)。
(四)申报组织接待游客开展“广州一日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组织接待“广州一日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与有关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合同及旅游团队确认书,或者与游客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及其发票;
3、团队行程单(在本市招徕散客的,需有游客签名确认)、景区发票及结算记录;
4、购买游客人身意外险单据等相关资料(拼团名单表上需注明购买情况记录)。
(五)申报以包邮轮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包邮轮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与邮轮公司或者相关旅行社签订的包邮轮业务合同以及报价和确认单;
3、边检和港口确认的(盖章或者出具相关材料)旅游团队名单表。
(六)申报以包机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包机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与相关航空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
3、与相关旅行社的业务合同及团队确认书(含往返日期、航班号、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名称、团队报价、人数等);
4、游客乘坐包机的有效凭据(含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日期、时间)。
(七)申报以包专列的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的,除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包专列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2、铁路部门专列开行的相关凭据及专用车票(调令及大票);
3、与铁路相关部门签订的包专列业务合同;
4、与相关旅行社的业务合同及团队确认书(含往返日期、车次号、入住酒店或者已登记民宿名称、团队报价、人数等);
5、游客乘坐专列的有效凭据(含车次、时间)。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查看或者补充本办法规定以外资料的,申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六、业务主管部门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七、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自受理之日起,在9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办理流程
各旅行社自行申报资金。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至4月15日(星期二)登录“穗政通”政策发布及兑现事项统一平台(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discountList),点击“兑资金”切换“兑现事项”搜索“2024年度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专题(旅行社奖励)”事项,进入事项详情页并点击“在线办理”。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户或授权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网申操作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020-38925329联系方式咨询,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咨询办理。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已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本年度奖励申报的核实确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材料清单
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申报表
3.组织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4.组织接待国内游客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5.组织接待“广州一日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6.包邮轮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7.包机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8.包专列组织接待来穗旅游人次情况汇总表
9.包价旅游团队游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