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实施《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增府办规〔2020〕2号文的通知》(增府办规〔2025〕2号)解读如下:
一、延长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风险,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印发《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增府办规〔2020〕2号,以下简称增府办规〔2020〕2号)。增府办规〔2020〕2号文的实施,为高质量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增府办规〔2020〕2号文将于2025年3月13日有效期届满,现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延长有效期两年。在延续实施期间相关条款若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冲突的,按上级最新文件执行。
二、增府办规〔2020〕2号文主要内容
增府办规〔2020〕2号文共有七大部分40条,通过明确工作机构及职责、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交易管理及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确保上下贯通、规则统一、流程透明、集中管理、公开交易,最大限度减少私下交易等违规行为,推动集体资产市场化经营,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体请查阅增府办规〔2020〕2号和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