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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南沙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 2025-04-03
  • 来源:南沙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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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南沙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避免引起群众误解误读,更好地理解执行《南沙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是基本养老服务主要内容之一,事关老年人最现实的“吃饭”问题,与老年人权益密切相关。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关于推动长者饭堂和助餐配餐服务提质增效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南沙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南沙区养老服务质量,现结合南沙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1.《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

  4.《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4〕3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内容简介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南沙区助餐配餐和长者饭堂服务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规定本区助餐配餐服务补贴标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任务、资金保障、服务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1.优化工作原则。《实施方案》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质量提升、引入多元力量和重点保障困难老人四个方面明确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原则,为推进助餐配餐工作提供指引。

  2.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和相关政策要求,从服务可及性、服务模式、服务质量、服务可持续、综合监管和服务宣传六个方面作出明确任务要求,为各镇(街)开展长者饭堂和助餐配餐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3.规定区级补贴标准。《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区级助餐配餐服务补贴标准和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补贴名称

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1

区级就餐补贴

本区户籍老人在本行政区域内用餐的享受

3.5元/人/次

2

镇(街)级就餐补贴

本镇(街)户籍老人在本镇(街)区域内用餐的享受

3.5元/人/次

3

建设补贴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自有产权或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租赁的物业新建自主供给服务模式长者饭堂并面向全年龄段人群提供服务的享受

建筑面积在25-50 平方米(不含),补贴不超过6万元。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不超过8万元。

  4.完善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服务管理严守服务底线和建立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强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助餐配餐服务及相关工作。

  (二)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

  1.权利

  (1)《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一)点“服务补贴”规定,老年人依据其户籍所在地情况享受市级、区级、镇(街)级就餐补贴。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享受送餐补贴和运营补贴。

  (2)《实施方案》第五项“服务管理”规定,参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老年人可在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提出助餐配餐服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助餐配餐服务。

  2.义务

  《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点明确了区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关于助餐配餐服务资金的拨付、结算、清算和监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四、有利举措

  该政策的实施可以规范长者饭堂运营管理工作、丰富老年助餐配餐服务供给,有效推动南沙区长者饭堂服务提质增效,保障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持续提升南沙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五、新旧政策差异

  《实施方案》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对工作原则、服务补贴和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更新完善。一是鼓励长者饭堂定制多个服务套餐,供长者个性化选择,提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二是统一区级就餐补贴标准和镇(街)级就餐补贴标准,取消区级运营补贴。三是明确镇街须落实对长者饭堂的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长者饭堂运营机构和供餐机构管理工作,保障物价变动期间餐食质量不受影响。

  六、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如对《实施方案》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34683395向南沙区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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