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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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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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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天府〔2025〕5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此文有删减)

广州市天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状特征与风险挑战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第四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和管控 

  第二节 城市四线划定和管控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五章 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第二节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三节 系统修复山林水系生态系统 

  第六章 城镇空间功能优化与品质提升 

  第一节 城镇空间格局 

  第二节 人口发展引导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 

  第四节 构建可负担、职住平衡的住房体系 

  第五节 建设全龄友好、国际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六节 建设依山亲水的公园城区 

  第七节 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 

  第八节 土地节约集约与城市更新 

  第七章 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第一节 保护和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空间 

  第二节 塑造拥山滨江的花城标志景观 

  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高效便捷、绿色低碳的交通体系 

  第二节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第三节 强化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第九章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积极增强在“双循环”中的链接功能 

  第二节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引擎 

  第三节 协同周边城区高质量发展 

  第十章 实施保

  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 

  第二节 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节 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第四节 近期实施行动 

  前   言

  天河区,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东与黄埔区相连,西与越秀区相接,北与白云区相邻。得益于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布局,天河区实现从城市郊区到经济大区、创新强区、城市客厅的历史性巨变,是广州“三脉、三轴、三核”战略布局链接点、枢纽点。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广州“中流砥柱、硬核实力、能级象征、形象代表、经济颜面”的责任担当,整体谋划面向2035年中长期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构空间发展新优势,支撑天河区建设世界级城市客厅、数字经济和总部经济集聚区、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教育文化和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广州实践中勇当尖兵,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空间保障,对广州市天河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聚焦推动天河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区委“在十个领域争当先锋”“六个奋发有为”部署要求,抢抓“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效率和品质,统筹长远和近期,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与要素,整体谋划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争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典范,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扛起更多天河担当、作出更多天河贡献。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7.《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8.《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9.《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

  11.《广州活力创新轴总体规划》

  12.《天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3.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天河区行政辖区,全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内。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6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天河区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文本中下划线的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其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还应符合对应图件,保持图、数、线一致。

  本规划自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现状特征与风险挑战

  第7条   现状特征

  天河区地势北高南低,形成北部低山丘陵、中部台地、南部冲积平原地形地貌。南临珠江前航道,北部火炉山、凤凰山、龙眼洞三大森林公园形成天然屏障,车陂涌贯通全域。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224.18万人,城镇化率100%,地区生产总值5312.79亿元, 占全市的21.2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国土空间开发程度较高,但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天河区除去山体、水体等生态限制条件后可集中开发用地较为有限,发展受东北部大规模城中村限制。城市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在广园快速路以南地区,近八成就业人口、六成居住人口在广园快速路以南高度集聚;广园快速路以北地区尚未形成集聚态势,空间发展差距较大。

  现代服务业基础雄厚,但面向全球的高端要素配置功能有待提升。作为华南地区高端专业服务业辐射能级最强的区域之一,天河区已形成了规模庞大且高度集聚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汇聚了众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但在全球范围内,与纽约、伦敦、东京等全球城市中心区相比,其整合高端产业资源、调配全球经济要素的能力相对较弱,对全球高端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磁吸效应有待提升

  科技教育资源丰富,但面向湾区的创新引擎不够强大。天河区集聚全省60%的双一流高校和市级以上科研院所,拥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科技企业数量众多。但创新资源利用、本地转化有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载体供给不足,创新空间成本高,创新孵化效率有待提高。

  城市公共配套较为完善,但宜居品质亟待提升。天河区拥有较为优质的文体卫教资源,集中了多所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布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地铁线路密集,站点分布广泛,拥有天河路商圈、珠江新城商圈等多个知名商圈。但天河区城市建设与城中村混杂,城中村众多,人口密度极高,环境品质有待提升。

  生态资源本底较好,但生态空间价值有待提升。天河区北部山林资源较为集中,火炉山、龙眼洞、凤凰山森林公园以及华南国家植物园等生态价值高,另外水网贯穿南北,公园分布广泛。区域生态资源与城市功能互补优势明显,生态资源交通可达性较高。但生态空间呈现碎片化问题,生态资源深层次价值挖掘不够,生态经济效益转化薄弱,生态服务价值尚未发挥。

  第8条   风险评估

  需提升城市地质灾害和洪涝风险应对能力。天河区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低山丘陵地区存在强降雨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河涌自然汇水功能减弱,雨水的下渗量和截流量下降,径流峰值增加,加剧了城市的防涝压力。在极端降雨等自然灾害下,城市洪涝风险存在不断加大的风险。

  需提升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天河区流动人口规模大、流动强度高,为经济发展带来活力,但同时给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带来了挑战。区内高层建筑众多,消防设施维护成本高,城市消防压力较大。

  需加强城市供应系统风险的应对能力。天河区作为广州市的核心区域之一,人口总量大、人群密度高,特别是在水、电、能源、通讯、商品物流、交通等城市供应系统方面尤为突出。城市供应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第9条   发展定位和核心功能

  至2035年,天河区发展定位为建设世界级城市客厅、数字经济和总部经济集聚区、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教育文化和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世界级城市客厅:增强外交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对外文化交流门户,深化区域整体功能和形象提升,塑造世界级城市风貌,结合国际及全国赛事、会议、展览等大事件举办,发挥向世界展示广州岭南文化魅力、彰显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作用。

  数字经济和总部经济集聚区: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驱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数字经济三种经济形态,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区和高能级总部经济集聚地。

  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聚焦产业、科技、开放、文化、生活等核心活力要素,实现活力持续迸发、魅力不断彰显、潜力全面释放,助力广州打造独具“世界水准、中国气派、湾区特色、岭南风韵”的城市发展标杆。

  教育文化和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聚焦高能级资源设施、提升科教文影响力、打通科教文资源的外延利用,为广州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城市提供重要要素支撑。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依托区域内丰富的科教资源和创新平台,围绕“科技—创新—研发”产业主干,产出一批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成果,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过程创新生态圈。

  核心功能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引领区、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示范区。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提升消费中心核心功能,支撑广州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更好汇聚全球消费资源,吸引全球消费人群,打造国际知名品牌重要集散地、新盘首发地。

  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锚定现代服务业的主要发展方向,推动金融、高端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发展,扛牢广州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的天河担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高地,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引领区、样板区。

  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依托大都会核心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高端人才、金融机构集聚等比较优势,锚定能源供应、都市消费、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四个细分领域,构建中心城区现代化工业示范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持续输入新动能。

  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示范区:围绕推动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植物园,建设国家战略植物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基地、国际植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恢复研究中心、国家自然教育与生态文明示范基地,推进创新融合、生态融合、服务融合,支撑全市构建城园融合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广州样板”。

  第10条 目标愿景

  以“中心型世界城市核心区、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区”为目标愿景,支撑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当好示范,重构空间发展新优势、重构产业发展新优势、重构科技人才新优势、持续优化提升发展环境。

  2025年,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枢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窗口、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样板示范,绿色赋能的新质产业引擎初步建成,争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典范。

  2035年,建设成为中心型世界城市核心区、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区。经济综合实力、发展质量实现大跨越。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产业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面提升。国际大都市核心功能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人居环境优越,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成为创新枢纽、开放窗口和幸福标杆。

  2050年,全面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典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典范。

  第11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策略

  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包含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方面的规划指标体系,塑造绿色低碳、协同高效、宜居共享的国土空间。

  构筑绿色低碳的公园城区。以生态文明为导向,守住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高城区韧性。依托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契机,加快联动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周边片区开发建设,推动融入城市功能布局,高水平建设公园城区。提高城区韧性,使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

  建设协同高效的活力城区。拓宽空间纵深、产业纵深、经济纵深,重点推动东北部地区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强化高质量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提升南部总部经济、金融、国际交往等现代服务功能,加快重大产业功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发展片区布局建设,重构空间发展新优势,构筑全域协同的空间发展格局,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

  建设宜居共享的品质城区。聚焦美好生活需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补齐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重点加强东北部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城区功能品质,为推进天河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在支撑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展现天河特色。 

  第四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和管控

  第12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0 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目标为0 平方千米。

  第13条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到2035年,全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73平方千米,均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等。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保障生态系统安全。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空间,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与质量,增加生态产品供给。

  第14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到2035年,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13.95平方千米,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是规划期内开展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区域。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资源配置,防止城镇无序蔓延,构建紧凑集约的空间结构。

  专栏4—1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管控基本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

  1.规范管控有限人为活动

  (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2)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用海用岛、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场、围海养殖)等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

  ——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3)符合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海用岛审批的,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时,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2.规范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审批

  (1)生态保护红线内,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仅允许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批准,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

  城镇开发边界

  1.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

  2.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第二节 城市四线划定和管控

  第15条 绿线划定与管控

  全区划定绿线面积3.77平方千米,包括承担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21个已建成公园和绿地。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细化落位后的绿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6条 蓝线划定与管控

  将骨干河道、一类河涌、二类河涌和小型水库临水控制线划定为蓝线,共4.99平方千米,包括珠江前航道、车陂涌、沙河涌、猎德涌、棠下涌、龙洞水库等。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蓝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细化落位后的蓝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蓝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7条 黄线划定与管控

  全区划定交通、电力、环卫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黄线14处共0.67平方千米。黄线应结合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在下层次规划中细化落位,确保控制预留的空间不被侵占。

  细化落位后的黄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8条 紫线划定与管控

  将36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划入紫线,面积共0.07平方千米。紫线的具体边界在下层次规划中落位。

  落位后的紫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19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以“三区三线”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为基础,构建“通山达江、多片联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重点以凤凰山、龙眼洞森林公园为生态屏障,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为绿核,形成北部生态空间。构建绿色低碳的城镇空间,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棠下涌、深涌等主要河流水系为脉络,串联重要蓝绿空间,形成城园融合共生、功能完善提升的城镇发展片区,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20条 合理划分规划片区

  以“功能完整、便于管理”为原则,依据行政管理边界,结合自然地理边界和主要道路,划定城镇类和生态类共9个规划片区。

  第21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全域主体功能分区均属于国家级城市化地区。为深化细化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条件与城市发展需求和“三区三线”布局,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全域划分并传导至一级规划分区,完善从规划一级分区、规划二级分区到用地用海分类的分级传导,逐步细化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功能,实现国土空间综合效益最优化。

  在国土空间规划一级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二级分区,城镇发展区细化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仓储物流区、战略预留区等7类二级规划分区,对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进行结构化控制。各类规划分区内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用地复合性,可在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中结合发展需要,优化功能构成和用地空间布局,确定规划用地分类和混合使用规则,进行精细化管理。

  第五章  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

  第22条 维育“一江、三山、五水”生态空间格局

  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山水资源,构建“一江、三山、五水”的生态空间格局。系统保护珠江前航道、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深涌、棠下涌等生态资源。严格落实生态敏感区域管控要求,通过生态保育、生态修复等措施强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

  重点保护修复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的生态功能,发挥区域生态价值,构筑天河北部生态屏障。重点提升火炉山森林公园,与华南国家植物园紧密相连、互联互通,一体化打造城央公园、绿美之芯,全面推进绿美天河生态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珠江、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深涌、棠下涌等骨干河道及主干河涌保护修复,建设生态休闲走廊,提升城市滨水空间品质,塑造融合多元文化魅力的都市水岸。

  第23条 落实三级生态廊道体系

  落实区域生态廊道。落实广州市“凤凰山—火炉山—科韵路/车陂涌”生态廊道、珠江前航道生态廊道2条区域生态廊道,结合自然资源要素与城市蓝绿空间分布,维护保育天河区北部凤凰山生态片区,协同构建市级“三纵五横”区域生态廊道结构,发挥区域性生态屏障、生物通道、防洪及通风的作用。

  完善组团生态廊道结构及走向。构建长湴生态廊道、华南快速生态廊道、环城高速—沈海高速生态廊道、广园快速生态廊道、城市中轴景观廊道、沙河涌生态廊道、猎德涌生态廊道、深涌生态廊道等8条组团级廊道,串联区域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斑块,发挥生态隔离、景观美化、休闲游憩等综合功能。

  因地制宜补充社区生态廊道。串联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火炉山森林公园、燕岭公园、花城广场、珠江公园、天河公园、天河湿地、智慧城公园、广州人才公园、杨桃公园等生态节点,发挥生态渗透与调节作用。

  推进生态廊道内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项目,生态廊道对建设项目开发强度进行管控,具体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及落实。

  第24条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系统保护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等3处森林公园。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加强市域统筹、区域共建,建立具有岭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自然保护地面积最终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节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25条 森林资源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针对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集中分布的森林资源,重点提升林地生态功能。提高森林质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地适树,适宜增加造林绿化空间。实施森林抚育和人工林改造提升,重点开展生态质量优化提升,配置针阔叶混交、乔灌草结合、异龄复层林,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完善森林公园建设,提升生态服务价值。整合提升“火龙凤”森林公园,打造以体育、健身、郊野体验为特色的森林公园、市民亲近自然的最佳目的地。完善游憩功能,优化游览路线、修整观光步道,增强山体的可达性。增加山顶观景台、观光游览车、公园指示牌等配套设施,完善森林公园建设水平。

  第26条 水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强化节水标准定额应用于节水评价机制,建设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创建节水型城区。以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环境为目标,采用水系统平衡优化整体解决方案等节水技术,增加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用途的回用水量。

  推进再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强化水生态环境问题预警预测、执法联动,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猎德、大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再生水资源作为厂内自用水、珠江新城地下空间空调冷却水,远期增加污水厂纳污范围内道路浇洒用水及绿化用水。充分发挥再生水生产价值,将再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鼓励企业引入集中再生水。

  第27条 耕地资源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切实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将非农业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利用。不稳定耕地应有序退出,对于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耕地及园地,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围堤,不得种植妨碍行洪的高杆作物。

  探索耕地资源多元利用。结合大都市核心区发展实际,发挥科研院所试验田优势,强化种业研究、科普教育、生态景观等功能,发挥“农业+科研”“农业+科普教育”“农业+旅游休闲”等综合功能,支撑保障种源安全,发挥耕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节 系统修复山林水系生态系统

  第28条 推进“火龙凤”山林生态系统修复

  动态监测森林资源质量,及时修复提升。通过影像监控或实地勘察动态掌握林火、虫灾、病灾等危害森林资源的事件,及时响应。重点关注“火龙凤”森林公园的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重点,加大封育力度,排查水土流失、滑坡等隐患,适度实施生态保育工程,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第29条 加强河涌水系生态修复

  持续治理主要水域,提升水质。重点关注沙河涌、猎德涌、棠下涌、车陂涌、深涌、天河湖、新塘水库等主要水域水质情况,采取自然修复手段,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快完善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网格为单元,持续深入推进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工作,加快推进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及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打通雨水行泄通道。

  第30条 加强污染土壤生态修复

  分类制定土壤污染修复策略。针对已污染的建设用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以拟开发建设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推进污染地块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

  第六章  城镇空间功能优化与品质提升

  第一节 城镇空间格局

  第31条 构建“一芯一带两轴”的发展空间格局

  支撑广州“一带一轴、三核四极”的城镇空间结构,发挥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生态价值引领作用,推动广州新中轴(天河段)与活力创新轴(天河段)融合互动,纵贯激活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谷片区、天河智慧城、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龙洞凤凰片区等重点发展片区,实现资源互补、产业互动、布局互联,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紧凑布局,优化形成“一芯一带两轴”发展空间格局,拉开发展纵深,重构空间发展新优势。

  “一芯” 为依托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打造城央公园、绿美之芯。发挥国家植物园及森林公园的生态资源优势,城绿协同、城绿共治,以园塑城、以园兴产、以园聚才,推动生态资源与城市发展功能融合共生。

  “一带”为建设珠江高质量发展带(天河段),延续城市东进发展脉络,以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为牵引,提升总部经济、金融、国际交往职能,推动城市核心功能沿江聚集、向东拓展。

  “两轴” 包括广州新中轴(天河段)和活力创新轴(天河段)。广州新中轴(天河段)依托天河中央商务区“四个出新出彩”示范区建设,全面增强核心服务功能,向北延伸拓展。活力创新轴(天河段)发挥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动力之源作用,联动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打造中央科创区,并将龙洞凤凰片区打造成为天河生命谷,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32条 推动重点发展片区高质量开发

  天河中央商务区。聚焦现代服务业、现代商贸业,加快推进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进阶提质,建设世界级城市中轴。重点推进新中轴天河段北延品质空间提升,培育壮大新兴数字化服务业态,构建多层次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全面增强核心服务功能。

  广州国际金融城。打造国际总部经济集聚区、金融科技先行示范区。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创意及各种新业态新模式,打通沿江活力走廊,贯通临江大道、花城大道,串联珠江新城、珠江公园、跑马场、广州国际金融城等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城市标志性景观等高端要素,打造成为广州以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平台和新引擎。

  天河智慧城。支撑广州活力创新轴,打造国家级软件产业示范基地,聚焦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和数字农业等领域,加快发展产业新增长点、增长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以现代都市工业园为核心,推动工业“入园上楼” 。持续完善产业配套服务供给,以高水平产业园区配套服务加快吸引科技创新企业集聚。

  天河智谷片区。加快布局5G、工业软件、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文化创意和电子竞技等产业,全力培育科技创新生态,实现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广深港科创走廊重要科创与文创节点。加快推进片区产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服务产业人才的品质居住供给,加强功能互动与服务共享。

  环五山创新策源区。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科技创新智源,推动校—产—城融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构建环五山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深度融合发展平台,融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形成“创+产+城”联动一体化发展格局。

  沙河片区。打造成为区域文化艺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文艺创造与表演、创意设计、文商旅融合、服装展贸、文化教育等业态,建设文化演艺和展示重要平台,推动文化创意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更新改造增加公共开敞空间供给,提升片区环境品质。

  龙洞凤凰片区。塑造北部绿美门户,以健康产业赋能打造天河生命谷。依托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生态优势,围绕中大肿瘤医院、农林科研院所等创新平台和载体,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增加科技研发、科普教育、休闲游憩功能空间承载,建设生命健康产业高地、生态价值转化空间典范。

  第33条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与用地布局

  优化城市生活空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重点加大东北部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集约布局生产空间,保障产业用地供给。保障广州国际金融城商业服务业用地,加强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龙洞凤凰片区科技研发、都市工业发展用地供给。

  建设公园城区,提升绿地开敞空间比例。结合生态本底,重点在产业用地、居住用地增加绿地与广场用地,谋划城园交融的宜居宜业空间。

  预留未来战略弹性空间。预留岑村机场作为未来发展空间。

  第二节 人口发展引导

  第34条 合理调控人口规模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人口变化趋势和城市发展因素,预计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100%。

  第35条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结合重点发展片区特点,合理调节人口空间分布。天河中央商务区、沙河片区、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等片区人口稳量发展,提高结构素质,强化就业规模和服务能级,吸引创新创业人口,促进人口职住结构改善。促进人口向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龙洞凤凰片区等东北部重点发展片区集聚,加强配套设施完善。广州国际金融城及周边片区结合城市更新有序抽疏现状人口密度较高的城中村人口,优化居住空间,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

  第36条 建设沿江总部经济和金融服务带

  重点推进天河中央商务区和广州国际金融城一体化建设,提升总部经济能级。加快推进广州国际金融城建设,增加商业服务业用地供给,大力推动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创意以及各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品质提升,增加观光娱乐、夜间消费、文化体验功能,打造24小时不夜城。围绕广州东站建设枢纽城市综合体群落,引入高端会议酒店和湾区旗舰商业中心,建设世界级枢纽中心区。

  第37条 打造环城央公园、绿美之芯创新高地

  构建绿色赋能的新质产业引擎。环绕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依托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龙洞凤凰片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协同联动作用,加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创新联动,构建“科技成果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创新产业引擎。联动区域创新资源,发展现代都市工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加快布局发展未来产业。

  优化科技创新产业空间布局。充分发挥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动力之源作用,依托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集聚枢纽,引导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研发与转化服务能级。整合存量空间资源,有序推进国有旧厂房更新、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旧商办楼宇改造活化,提供科技研发、中间试验、培训等功能,加强创新孵化空间供给,提供适应未来的产业发展空间。

  强化现代都市工业发展空间供给。以发展试验性、关键环节生产空间为主,提供适应数字经济企业需求的产业空间。遴选有空间、有潜力、适合发展现代都市工业的专业园区,支持在符合交通承载、空间品质、环境保护、消防要求等前提下优化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推动升级改造,增强园区产业发展竞争力,构建多点支撑的工业产业空间格局。以2112工园为抓手,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园,通过政府收储、国企做地、自主改造等方式,整合用地资源。

  第38条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区

  建设高品质世界级地标商圈。将天河路—珠江新城商圈作为整体进行提升,加大文体消费供给,引入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或文化演出,培育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世界知名商圈。广州国际金融城依托地上岭南风情街、地下百万级商业空间综合体,建设移动支付数字商圈,打造涵盖文化旅游、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创新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湾区商业中心标杆、世界级商业中心典范。

  加快区级商圈提质扩容。借助广州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机遇,规划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重点推进奥体商圈建设,提供高品质产业服务配套,增加数字艺术馆、电子竞技、数字展厅等数字经济消费空间。构筑特色消费场景,积极引进培育新零售企业,打造文化艺术消费商圈。

  完善国际化新型社区商业。建设多元功能集成、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便利舒适的综合性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实现15分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重点在天河智慧城、沙河片区等社区商业节点,谋划布局以“文化+科技+商贸”为特色的复合型产业,打造数字创意高地和活力艺术专区。

  第四节 构建可负担、职住平衡的住房体系

  第39条 建立可负担的住房供应结构

  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差异化、多途径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提供可负担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优化市场性住房结构。优先保障就业人群的首套自住类、改善置换类、住房租赁类等刚性需求。鼓励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区和总部经济区周边等就业密集地区自持租赁住房建设, 提高租赁住房比重。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提高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可持续水平。建立健全以配套建设的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城市新市民、青年群体在穗住有所居拓宽新渠道。

  第40条 围绕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优化居住用地和住房布局

  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导向,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按照人口总体布局要求,优化完善居住用地供应,实现与产业空间供给、就业岗位规模相衔接,推动全区各重点发展平台职住结构更加合理。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加大人才住房供应,结合老旧小区、旧村改造行动计划,优先推动存量居住空间提质增容,增加配置改善型刚需住房,满足关键性人才需求。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龙洞凤凰片区促进职住平衡,增加人才公寓、改善性住房,保障就业家庭的居住需求。沙河片区面向青年文创人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市场性租赁住房和保障住房供应。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面向高等教育、科创人才、引进人才,鼓励企业自有用地配建居住用房满足员工需求。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适当加大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

  第五节 建设全龄友好、国际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41条 建立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构建“城市级—地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结合地区专业职能特色,塑造特色化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打造天河北—珠江新城都市活力中心、广州国际金融城服务中心2个城市级公共服务主中心。天河北—珠江新城都市活力中心重点发展区域性综合商务、高端商业、文化创意、旅游交往等现代综合服务功能;广州国际金融城服务中心重点进行品质和环境提升,承担国际金融和商业文化服务功能。围绕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在天河智慧城南部和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北部布局2个城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作为服务天河区东北部的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天河智慧城城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不断提升品质环境,承担面向所在片区及周边区域的高端商业购物、商务服务及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城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打造集高等教育、科技研发、社区创新、产业发展为一体的产学研活力中心。

  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照20—30 万常住服务人口规模设置3个特色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特色化、专业化职能服务。沙河艺术文化中心以区域艺术文化交流功能为特色,重点承担文化展示、戏剧演出等职能,丰富服务中心功能。智谷文化体育中心依托文化体育设施,打造支撑产业配套的综合服务中心。龙洞凤凰片区服务中心结合未来科技生态发展区匹配高等级医疗设施、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需求,打造集科普教育、大健康、休闲康养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以 3—10 万常住服务人口、0.8—1.2公里为服务半径构建 15 分钟生活圈,建设28个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区居民政务服务、生活消费、文体娱乐、基础医疗教育等职能。贯彻落实全龄友好的理念,加快完善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的多层次社会福利设施布局,结合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行政、托幼、教育、体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兼容使用,建设一站式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设施与托幼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体育设施与公共空间等功能关联的设施复合利用。

  第42条 以社区生活圈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明确社区生活圈设施规划目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至2035年,实现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民政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100%。通过新增用地、存量用地改造、复合利用等措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用地保障,保障居民享有便捷舒适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学有优教,构建均衡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通过实施新建、改扩建,提升基础教育品质。借助现有大院、大所力量,进一步整合提升教育水平。适应人口发展,提高各阶段学校覆盖率,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广州中学凤凰校区加扩建等项目建设。结合国际社区布局,培育、完善国际化教育体系,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有外语特色优质民办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大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统筹规划利用和储备保障。小学按照每千人80个学位、初中按照每千人40个学位、普通高中按照每千人25个学位进行配置,满足入学需求,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文有优享,构建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依托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重点布局市级文化设施,以数字文化为主题,沿江地带布局大型公共建筑、艺术中心、纪念馆、博物馆、剧院、体育设施、艺术学校、科技展示和未来科技体验空间等,打造珠江十公里世界数字文化长廊。结合沙河演艺设施、奥体中心文体设施等提升国际文化展演功能,打造科韵路文创体验带、奥体特色文创园区等,提升片区文化活力。着力改善天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南密北疏”格局,完善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和妇女儿童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配置,结合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设文化设施。创新拓展公共文化空间,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功能,充满设计感和美学品位的“天河新兴文化空间”,推进天河区图书馆新馆、小天鹅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体有优乐,建设国际水准的体育设施。结合城市申办承办足球、篮球、电竞等国际赛事,加强区域重大体育场馆建设。积极推进东部、东北部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区—街道—社区”体育设施布局体系,促进体育设施均衡发展。将全民健身设施纳入城市更新范畴,鼓励城市社区通过改造空置场所建设公共健身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等机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病有所医,构建覆盖均衡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完善东北部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和肿瘤、口腔、骨科三所医学科学中心(研究院)规划建设,实现高水平医院和医学科学中心共建共治共享。补全社区医疗设施配置,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老有所养,保障高效的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构建多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以医养融合发展为重点,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小型社区养老院,完善社区长者饭堂、社区颐康服务站等设施网络,促进助餐配餐、医养结合、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覆盖更多老人。实现天河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常住人口养老服务体系总目标,优化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至2035年,全面形成高品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民生福祉,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的多层次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全面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围绕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重点保障服务弱势群体的医疗、教育、社工站(点)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点等设施建设。保障殡葬公共资源配置,优化殡葬设施设施布局。

  第43条 推进国际社区建设

  以广粤国际社区、汇景国际社区、猎德国际街区(港澳社区)为示范,围绕创新企业主体和科研人员,推进沿珠江高质量发展带、天河智谷、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等国际化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涉外配套设施与服务能力。探索增设境外人士出入境和政务服务站点,推动涉外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立足现有教育资源,探索开展中外融合课程试点。建立便民服务站,为社区境外人士提供便民服务指南和居住、餐饮、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信息。推进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建设,探索城市国际化治理新模式。

  第六节 建设依山亲水的公园城区

  第44条 建设公园环为骨架的渗透型公园体系

  以公园环构建公园城区骨架。北部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与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联动建设森林公园环。南部串联新城市中轴线、花城广场、燕岭公园、长湴公园、智慧城公园、广州人才公园、金融城中心公园及临江东部带状公园等主要公园绿地、开敞空间和重要功能区,建设融生态、休闲、商务、科研、创新、创意为一体的城市公园环。

  建设渗透型公园体系。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提升公园绿地服务覆盖率。至2035年,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居住用地覆盖率提高至90%,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3.5平方米。

  生态公园:依托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3个森林公园及天河湿地公园,以自然保育兼顾森林游憩功能为主,打造连片的世界级城市生态公园群。

  城市公园:依托大型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优化城市公园布局,提升公园服务水平,规划城市公园13处,其中,新增智慧城公园、奥体公园、广州人才公园、金融城中心公园、临江东部带状公园等城市公园5处,提升生态宜居品质。

  社区公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等方式,增加社区公园数量。与文体设施相结合,提升社区公园功能复合性和吸引力。

  口袋公园:聚焦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覆盖盲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等工作,利用城市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道路节点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口袋公园,合理配置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强化新中轴线北延段城市公共空间管控。鼓励增加新中轴线北延段城市公共空间宽度,绿轴建设可结合实际需求,配套建设文化、体育、游憩类等服务设施。

  强化绿地复合利用,建设多主题、有趣味的公园。鼓励广州人才公园、临江带状公园等连片开敞空间进行复合利用开发,增加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强化绿地复合利用。允许连片开敞空间配套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进行地下及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容地埋设施。

  第45条 构建连线成网的生态游憩网络

  优化提升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等重要公园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品质。强化山水连通,依托绿道、碧道建设,贯通珠江前航道滨江绿带,完善沙河涌、猎德涌、棠下涌、车陂涌、深涌等通江廊道。

  建设滨江活力公共空间绿廊。沿珠江前航道增加滨江城市公共空间的宽度,规划新建区、大面积改造区宜保留100-200米的滨江公共绿地。已建或已批地区滨江绿地宽度小于100米的暂按现状控制,远期可结合规划改造加宽。滨江绿地结合实际情况,配套文化、体育、休憩类等公共性服务设施。推动马场地块更新改造,以体育公园为核心,缝合城市公共空间断点,提升城市空间品质。预留更多的通江廊道,通过场地、步行空间及建筑界面等设计,营造活力廊道空间。

  建设碧道生态休闲走廊。依托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深涌、棠下涌建设碧道,形成5条生态休闲走廊。优化沿线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格局,形成碧水畅流的安全行洪通道,水清岸绿、生物多样性丰富的自然生态廊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健康、文化、休闲漫道,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休闲走廊。

  加快完善森林步道建设。优化游览路线,增强山体可达性,通过森林步道串联森林观光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等多种业态产品。塑造更开放的白云山公共界面,环山周边宜以公园绿地为主,在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外侧宜设置绿化保护隔离带,预留公共开放的白云山通山路径。

  建设体验丰富的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城市绿道,结合城市慢行系统,连接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共空间,在城市各片区间成环成网。建设百年学脉,串联五山高校的核心教学礼序空间,北连龙眼洞森林公园、南达珠江水岸,融入自然科普、休闲娱乐、历史展示、文化体验等功能,塑造高品质线性游憩空间,传承文教兴国根脉、复兴百年学府学脉。建设社区绿道,衔接城市绿道,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串联社区内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场馆、社区养老等设施,沿线应设置共享设施,并与公交站、地铁站接驳。

  第七节 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

  第46条 明确地下空间开发目标

  统筹考虑地上开发和地下设施建设现状,坚持“平战结合”“平急两用”,充分考虑城市人防、防灾等方面的安全疏散要求,充分论证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容量,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

  第47条 地下空间分区发展

  将地下空间划分为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两类建设区。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前,需开展地下空间适建性评估,充分论证地下空间开发可行性。

  第八节 土地节约集约与城市更新

  第48条 优化空间资源配置

  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塑造天河区高质量发展新空间。推进“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精准配置、提质增效”的建设用地调控策略,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形成以调整重构为主、结构性拓展为辅的空间发展模式。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实现空间价值的释放,促进实现城市民生设施空间及公共空间的同步增长,优化居住与就业空间关系,实现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持续优化。

  第49条 推进存量空间盘活

  分区分类推进存量空间盘活,重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重点发展片区、重要交通枢纽站点、重点产业平台等战略性空间通过增存联动、储改结合支撑连片改造升级。积极推动低效用地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村级工业园、专业批发市场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提供高品质产业空间;优化重点地区环境品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质,改善人居环境。以土地整备为抓手,协同推进土地储备工作,为区域发展和品质提升提供用地保障。

  第50条 推进重点发展片区更新改造

  围绕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等重点发展片区建设推进更新改造。加强政府统筹和规划战略统领,遵循落地实施、动态协调原则,系统承接产城园深度融合理念,落实区域性规划及城市设计在生态、产业、交通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储改结合、成片整备等改造手段,加快释放重点发展片区科技创新、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区综合品质。重点谋划城园交融的宜居宜业示范,推进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探索形成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

  第51条 通过城市更新补齐民生短板

  通过城市更新增加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适当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的配置标准,提供多类型产业配套设施。同时,鼓励全面改造项目合理配置中小户型住宅,引导多种类型住宅产品混合布局;鼓励微改造项目整合居民空置、散租房源,多渠道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第52条 促进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加快低效产业用地、老旧厂房等存量资源盘活利用,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释放存量资源形成新空间供给,为新动能新产业发展创造条件、留足空间。优先支持符合重点功能片区产业导向的存量地块实施改造,腾退低效产业空间推动低端产业向周边地区有序转移疏解。

  第53条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以整体焕发城区新活力为导向,突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化价值,协同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围绕重点发展片区建设,通过城中村改造促进要素活化利用、产业用地价值挖潜,结合低效用地收储、土地整合置换等方式,引导优质产业集聚、连片布局。补全教育、医疗、养老、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鼓励在城中村改造中利用规划节余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在复建安置区鼓励建设小户型住房。

  第七章  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第一节 保护和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空间

  第54条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天河区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55条 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

  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的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根据《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及时落实动态补划。历史文化保护线内的建设行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充分保护并延续传统风貌。

  第56条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

  统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点保护和展示珠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历史要素,展示“乞巧”习俗。挖掘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价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空间保障,加大保护利用力度,推动文化旅游发展。

  活化历史校园文化遗产。对五山高校片区,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复兴百年学府学脉,持续推进高校周边环境的品质提升,逐步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功能与形态,协调高校及周边土地开发强度和空间形态,促进城校融合。

  加强文物保护。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报批。加大文物向公众的开放力度,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保障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间需求。对于需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促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与开放力度。严禁擅自拆除和破坏已公布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持续创新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制度和路径。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

  第二节 塑造拥山滨江的花城标志景观

  第57条控制沿山沿江起伏的建筑天际线

  塑造依山、沿水、滨江的风貌特色,重点控制山边、水边、江边等生态景观区域周边的建设高度,强化对城市天际线的规划管控。

  沿山地区:加强对龙眼洞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以及“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城央公园、绿美之芯及周边建筑高度与体量的管控。白云山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重点提升第五立面及近山建筑风貌,白云山与周边重要山体、地标建筑群之间宜预留视线通廊。重要地标区域由山到城宜形成前低后高的空间秩序。

  滨江、滨水地区:合理控制珠江前航道、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深涌、棠下涌沿江、沿水地区的建筑退距和建筑高度,形成“前低后高”的滨水建筑形态,临江一线建筑(指未审批地块主导功能建筑)宜做好高度控制,塑造有韵律感的天际线。

  重要景观节点和地标:在重要景观节点或特色空间场所设计标志性建筑物,突出地段的环境风貌特征,提高识别性。加强对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周边城市天际线管控,通过建筑高度、退让、面宽等精细化控制,塑造特色鲜明、错落有致、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加强对花城广场、天河体育中心、天河公园、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广州人才公园、华南国家植物园、儿童公园等重要开敞空间周边的城市天际线管控,合理控制燕岭地标区。

  第58条塑造山水城相望的城市视线廊道

  尊重和保护山水格局,重点加强山边建设强度管控,强化滨水景观廊道管理,加强城市建设与自然景观的有机融合,塑造多维度展示天河区拥山滨江的花城特色风貌的眺望系统。重点管控白云山—珠江新城、火炉山—广州国际金融城两条一级景观视廊,火炉山—燕岭公园—珠江新城、火炉山—白云山两条二级视廊。

  第59条 加强城市风貌分区引导

  划定城市风貌分区。划定城市中轴风貌区、珠江景观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创新产业风貌区、科研创新风貌区、文化创意风貌区、生态创意风貌区、沿山景观风貌区八类特色风貌区,通过特色风貌、城市轴廊、标志眺望、公共空间、文化活动方面的管控策略,引导下一层级城市设计工作,重点加强对街区建筑整体协调、道路网规划控制、建筑形态的引导,并注重结合历史文化元素的特色风貌营造。

  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将“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城央公园、绿美之芯周边,以及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龙洞凤凰片区、沙河片区划入城市风貌重点控制区。该地区宜开展城市设计,并根据城市设计导则进行管控。重要建筑需进行造型、风格、色彩导控,必要时需在规划设计中进行充分论证。

  第60条 细化开发强度分区指引

  综合考虑现状开发强度、公共服务中心体系、重点发展片区及重点项目建设、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发展等情况,以生态宜居优先、集约节约发展、疏密有致引导、高效有序布局为原则,划定五个开发强度分区,以促进土地集约高效、适度充分发展。高强度分区主要分布在珠江新城、广州东站周边地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南侧、天河智谷片区南侧等重点发展片区核心区。中高强度分区主要分布在城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重点发展片区非核心地区。中强度分区主要分布在重点发展片区外围。中低强度分区主要分布在大型城市公园及人口密度较低的建设地区。低强度分区主要分布在火炉山、龙眼洞、凤凰山森林公园等生态重点地区。本规划强度分区作为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引导,具体地块的容积率在详细规划中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划定。

  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高效便捷、绿色低碳的交通体系

  第61条 交通体系发展目标

  以“湾区中央枢纽、绿色交通示范区”为交通发展目标,构建“高效率联系、高强度支撑、高品质服务、高活力营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联系,促进地区交通与产业用地发展融合,保障绿色交通出行,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5%以上。

  第62条 建设交通枢纽体系,支撑湾区“1小时生活圈”

  打造国际一流城市中央火车站。将广州东站枢纽建设为广州市“十字型”高铁客运主骨架的中央枢纽,引入广深铁路、广汕高铁、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广深高铁新通道4条重要铁路,以塑造高品质、高效率、站城融合的绿色示范枢纽为目标愿景,构建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的中央火车站,展现站城融合的城市会客厅形象。

  加强铁路对外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广州站至广州东站三四线、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改造工程、广深高铁新通道、广佛东环城际、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等线路,推动穗莞深城际广州东支线天河境内站点投入使用,实现天河区与湾区城市直连直通,增强天河区辐射能力。

  规划建设“1+1+5”高效枢纽体系。依托广州站至广州东站三四线,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广佛东环城际和穗莞深城际广州东支线建设,推进建设广州东站特级客运枢纽,广汕路客运站二类客运枢纽,龙洞站、智慧城站、金融城站、石牌站和天河东站等5个三类客运枢纽,助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

  第63条 建设高密度地铁网,打造轨道上的都市

  加密城市轨道建设,强化重点发展片区之间联系。规划城市轨道快线、城市轨道普线,支撑重点发展片区快速通达。加强内外部地铁出行,重点加强与黄埔区、琶洲地区、白云区的联系。至2035年,实现天河区与市域枢纽及重点片区30分钟可达,区内轨道站点800米覆盖率达到80%。

  保障城市轨道线路车辆基地。规划车辆基地6处,分别为鱼珠车辆段、茅岗车辆段、凤凰车辆段、吉山车辆段、龙洞北停车场、高塘石停车场,鼓励立体化建设和综合开发。车辆基地具体红线在详细规划中落实。

  第64条 公交优先,构建多模式、一体化的公交系统

  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强化公交走廊。优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线路的高效衔接,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运输效率和整体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常规公交运行环境,采用BRT公交专用道或普通公交专用道形式,提升地面常规公交服务水平。

  高标准规划公交场站设置,促进综合开发利用。按照规划单元进行公交场站总量控制,具体点位在详细规划中落实,鼓励独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进行立体化设计,优先与客运枢纽结合设置,促进场站的综合开发利用,多种公共交通方式一体化发展。

  打造绿色低碳水上交通系统。优化客运码头布局,设置旅游、通勤和商务等多样化航线结合居民出行需求设置旅游、通勤和商务等多样化航线,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促进公共交通融合发展。

  第65条 完善“十一横九纵”健康路网

  构建“十一横九纵”的健康城市道路网结构,打造“五横二纵”高快速路网和“六横七纵”主干路网。提升对外联系通道,推进建设东向花城大道、临江大道东延线位,南向鱼珠隧道,西向贯通合景路—沐陂路—长兴路—怡新路连续通道,落实3条白云山过山隧道,北向落实健明四路—高唐路—人才大道连续通道、机场第二高速、健明六路北延线位,加强跨区道路衔接。加强重点片区联系通道,重点完善五山片区和龙洞地区的骨架路网,包括构建汇景北路—悦景路—黄云路连续通道、持续推进龙洞地区道路品质提升工作。注重道路走廊综合利用,鼓励沿线周边用地的综合开发。重点加强道路微循环建设,加快在建大观街道路二期工程,积极谋划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东莞庄二横路南延线工程等项目的前期研究。明确不同功能片区差异化的道路网络密度要求,至2035年,整体路网密度达到8千米/平方千米以上。道路红线线位、宽度应当根据详细规划确定。

  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应优先满足城市公共交通、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通行空间的布设要求,并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要求综合确定。布设和预留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轨电车的城市道路应包含轨道线路通道控制宽度及包含安全距离。道路改、扩建涉及调整道路红线宽度的,用地条件较好的地区按新建道路标准执行,用地紧张或拆迁量比较大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

  道路断面设计要与道路等级、功能相匹配,保证车辆和行人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增加行人的安全感、舒适度及便捷性,合理布置绿化带,降低环境污染。

  第66条 构建便捷、舒适的非机动车交通网络

  大力提升非机动车出行空间品质。构建多层次、互联互通的非机动车专用道网络,覆盖“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专用道—快速非机动车道”的多层次车道需求,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舒适”的非机动车网络。

  贯通非机动车断点。引领慢行空间改善向品质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持续开展路口非机动车过街交通组织优化,推动完善非机动车过街通道、等候区及信号灯设置,保障非机动车安全、有序通过路口,确保非机动车“通行畅、高可达”。

  第67条 合理引导停车发展,预留停车空间

  加快补齐停车设施供给短板,合理引导停车发展。完善结构,形成配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格局;差异供给,采取“公交密集区适当供给、公交薄弱区基本满足”策略,城际站周边配建P+R公共停车场;精细管理,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停车收费系统,鼓励配建停车共享,推广智慧停车系统,推动停车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公共停车场分区规模控制,鼓励多样化、立体化利用空间。按照规划单元进行公共停车规模总量控制,具体点位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桥下空间等立体设置。

  第二节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第68条 强化供水保障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重管控。

  优化用水结构,提倡城市健康水循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通过新建清水池和加强与周边行政区管网的互联互通提高供水保障率。

  第69条 加强污水收集治理

  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污水管网密度,修复现状管网病害,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逐步升级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升尾水水质。

  第70条 提高电力供应保障

  按照结构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节能环保的原则,打造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现代化电网,显著提升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改善电能质量,巩固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东部和东北部的电力系统供应设施建设布局。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探索新型储能方式。

  第71条 加强天然气供应体系建设

  构建供需平衡、气源结构合理、主干管网互连互通、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天然气系统。完善辖区内北部中压管网布局,推进城市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第72条 推动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全面落实“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分类全处理。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现代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有序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升级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加强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源头减量、系统收运、回收利用、无害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监管,确保安全处置。

  第73条 提升信息基础设施

  进一步强化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共建共享,在现有通信网络基础上,继续优化大型通信设施布局、提高通信管网覆盖率。将移动通信基站作为基础设施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5G技术、信息网络、物联网、云计算的建设与应用,发展广播电视网、新一代网络技术,重点建设无线接入网。至2035年,规划10座独立占地的通信机楼。

  第74条 建设智慧市政与综合管廊

  推进智慧市政建设。加快建设“智能水网”与“智能气网”,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以及污水管网状态和水质水量的在线监测,对燃气设施的在线监控与调度控制。推广建设四网融合(供电、电信、电视及互联网)、三表集抄(电表、水表及气表)业务,实现能源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加强综合管廊体系建设。构建多主干共存的骨架廊道网络,集约利用地下空间,增强市政主干管线抗灾能力。以综合管廊建设为基础,构建“主干环环相扣、支线放射延伸”的综合管廊系统格局,形成“层次化、规模化、系统化”的综合管廊体系。

  第三节 强化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第75条 提高暴雨和内涝防御能力

  加强防洪(潮)排涝排水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潮)能力。近期区内珠江前航道堤防防洪(潮)标准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远期按300年一遇潮位不漫堤、不溃堤要求建设。依托堤防、水闸组成的防洪(潮)工程体系防御外江洪(潮),保障天河区防洪(潮)安全,近期重点推进涌口水闸改造、涌口水闸与珠江堤防衔接段提升。

  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不低于100年。规划划分沙河涌排涝片区、猎德涌排涝片区、深涌排涝片区、程界涌排涝片区、棠下涌排涝片区、车陂涌排涝片区等六个排涝片区。通过水库挖潜工程、人工湖改造工程、高水截排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管网改造工程、排涝泵站工程等工程措施以及非工程措施建设,并研究推进水系连通工程,构建以车陂涌为骨干排渠的“蓄、滞、截、排、通、抽”立体排涝体系。

  提高排水系统标准。新建项目、新建区域和成片改造区域设计重现期一般不小于5年;下沉式立交隧道、地下通道和下沉广场等重要地区设计重现期不少于50年;在已建城区中,特别困难区域经论证后可按2—3年重现期标准改造。

  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将珠江前航道划定为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具体边界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划定及落实。

  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大项目等气象观测网建设,推进村级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立体智能观测系统,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能力。

  第76条 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的渗、滞、蓄功能,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形成可蓄、可引、可排和水深适宜的城市水系循环网络;以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为路径,统筹用地竖向、调蓄水面和城市河网、排水管道等排水防涝设施,全面提升水安全水平。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保护与治理,保障行洪通道畅通,规范沿河沿湖生态廊道建设,促进水域岸线集约节约利用,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城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禁止围湖造地,禁止围垦河道。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河湖管理范围、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第77条 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地铁、水利水电及油气管道等建设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实施配套防治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夯实“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体系,结合城市更新、危房改造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限制新建项目,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强化科技网络支撑,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

  第78条 提升抗震减灾能力

  强化突发地震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指挥体制和联动机制,健全震情灾情信息服务、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提升城市地震应急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加固工程、危险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形成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市政设施的抗震性能排查、监测、鉴定、加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天河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应急避护场所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扎实组织开展应急避护场所疏散安置演练。

  第79条 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城市对疫情防控隔离设施、防灾减灾安置设施的需要,健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平急两用”相关要求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强化设施应急转化能力,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高质量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医疗、救护和隔离服务体系,平急功能有机结合、高效运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

  第80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

  坚持城市人员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的防护理念,形成与超大城市安全需求相匹配的人防工程体系。

  第81条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避护场所

  规划4处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每个街道( 镇) 至少配置一个固定应急避护场所。至2035年,区、街道(镇)及居委(村)室内外应急避护场所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避护场所人均避护面积达到2.0平方米(含)以上。构建以“陆上通道”为核心、“水路和空中通道”为补充的立体应急交通系统。规划4条区域性应急疏散通道,依托高、快速路网构筑对外应急主通道,依托地铁轨道交通、主干道、次干路、支路建设内部应急通道。各级避灾道路应建成相互贯通的网络状,有效衔接各级避难场所。

  第82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与安全布局相适应、与发展相协调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现代化消防站布局系统。至2035年,实现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大于7平方千米。

  第83条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落实公安设施用地,保障公共安全运行,结合社区生活服务半径建设派出所、警务室、交警服务、车管所等相应等级的公安服务设施,构建以人为本、信息共享的公安设施服务体系。城市、街道级公安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1500 米,社区级公安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500—800米。街道级公安设施(公安派出所)用地和布局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第84条 加强军事安全和国防安全支撑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

  第九章  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积极增强在“双循环”中的链接功能

  第85条 打造国际交往中心核心承载区

  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天河区发展世界级城市客厅的对外交往承载与服务功能,依托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属地服务保障机遇,结合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华南国家植物园周边区域场馆增设承接重大公共活动、多边文化外交的战略空间,争取重大国际会议、国际会展、国际体育赛事在天河举办,促进各类经贸交流平台、驻穗领馆等外事资源在天河布局或设立分支机构,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密集、公共活动勃兴的国际交往平台,争取推动广州“城市客厅”跃升国家主场外交活动平台。依托沙河片区区域性文化戏剧演出设施、天河体育中心、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馆、二沙岛文化艺术场馆,打造国际文化演艺带,以文会友,促进对外交往。

  第86条 建设链接“双循环”的重大平台

  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推动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区。发挥天河数字服务企业总部集聚优势,培育壮大新兴数字化服务业态,培育引进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品牌和龙头企业,打造数字经济大厦。积极扩大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鼓励数字服务出口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扩大成果溢出效应,提升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推进广州国际金融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示范区。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率先落地、国家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等特色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合作平台。积极推动港澳地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设立境内法人总部,引导境内及港澳服务科技发展的金融机构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落户。

  第二节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引擎

  第87条 建设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示范区

  推进建设国家战略植物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研发基地、国际植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恢复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坚持将热带亚热带植物知识和岭南园林文化融合展示,提升科普教育功能,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强化自主创新,接轨国际标准,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体系。立足华南,打造全球同纬度地区超大城市核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示范。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为中心,整合周边高校、科研院所打造生态文明创新高地,集聚亚热带植物保护科研、农业科研转化、生命科学研发、标准制定、学术交流等功能,带动地方科研能力提升,探索建设超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广东样板”。做好华南国家植物园周边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等建设,整合串联周边科研单位和社区,融合创新研究、医疗健康、高端教育、展览交流、休闲旅游等城市功能,积极承接举办国际植物生物重要会议,打造国际化生态文明城区名片。

  第88条 强化与湾区国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区协同发展

  以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为核心载体,强化与深圳、东莞、佛山等周边城市重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区衔接协同,资源共享、创新联动,建设粤港澳科技协同创新引领区。依托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内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推进基础研究科教融合,加强基础、共性、前沿技术研究,促进源头性创新成果涌现。加快集聚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应用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促进港澳优秀成果在天河转化及产业化,打造一批掌握集群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链条完备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第三节 协同周边城区高质量发展

  第89条 融入广州活力创新轴建设

  协同黄埔共建科技创新带。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制造”,协同打造成提升广州内外循环中心节点功能的核心引擎。充分发挥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的产业和科创资源作用,加强两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打通产业链“研发中试”与“生产转化”环节,强化与广州科学城的大科学装置、高级科研平台之间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协同海珠打造数字经济强核。发挥数字金融+数字消费、电商的产业链互补优势,进一步加强与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集聚区互补合作,共同打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强核。

  联动越秀发展文化产业服务共筑文化走廊。加强沙河片区与黄花岗科技片区协同发展,发挥“设计—科技”产业链合作关系,壮大老城区特色创意文化、设计、研发办公功能,逐步推进低效专业市场转型,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品质,协同彰显老城市新活力。

  协同白云先进制造业发展都市工业高地。强化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对白云区制造业的服务辐射作用,并与白云空港经济区、白云新城等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和增长点强化合作,推动大湾区高端专业服务业要素流动。

  第90条 推动交界地区交通贯通和设施共享

  加快跨区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在建地铁13号线二期建设,作为地铁5号线平行线路,有效分流跨区轨道客流的平行线路,缓解中山大道、黄埔大道的地面交通压力,提升珠江高质量发展带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天河与黄埔区主要交通枢纽之间轨道通道,加密重点发展片区之间的轨道服务,提高轨道衔接水平。

  加快推进衔接道路建设。推进实施临江大道东延线一二期、汇景北路—悦景路—科林路、广汕路(天河客运站—长平立交)快速化改造、华观路—科学大道等4条东西向衔接道路,分流黄埔大道、广园快速路、环城高速—广深高速等跨区衔接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科学城深度融合。加快人才大道、机场第二高速、鱼珠隧道3条南北向衔接道路建设,推动跨区道路网络衔接整合,提升跨区互联畅通水平。加强断头路的打通,加密地区次支路网打通“微循环”,强化交界地区道路景观的衔接,统筹两区道路景观建设标准。

  加强交界地区设施统筹布局。打造与黄埔、白云交界地区统筹的社区生活圈,集合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和家庭服务等功能,形成跨区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推行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的新模式。


  第十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

  第91条 总体规划向专项规划传导

  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管理。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第92条 总体规划向详细规划传导

  建立“区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纵向传导体系,通过“区—片区—单元—地块”空间层级逐级分解落实区级总体规划战略目标、底线管控、空间格局和重大任务等要求。

  详细规划应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空间底线和重大设施等传导并落实,并结合具体情况优化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性要求。依法审批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单元层面详细规划重点深化落实总体规划片区传导要求,地块层面详细规划重点对具体地块用途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作出实施性安排。

  第93条 加强规划“一张图”管控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支撑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监测监管、生态修复等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节 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第94条 建立规划体检评估制度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规划评估。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的结果,对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第95条 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机制

  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监测预警。

  第96条 建立规划实施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编制实施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共同责任机制,各部门具体落实规划对本行业本领域管控目标与涉及空间布局相关建设任务,对相关建设行为进行协调和管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积极开展规划政策解读,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节 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第97条 落实规划法规政策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落实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围绕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节约集约用地等重点领域,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保障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的有序实施。

  第98条 落实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实践符合天河特色的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技术标准相互衔接。

  第四节 近期实施行动

  第99条 产业提质行动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2112工园建设,谋划打造一批现代都市工业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依托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围绕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发挥好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作用,加速推进前沿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提速推动长湴村、元岗村、凌塘村、柯木塱等城中村首期项目建设,支撑保障连片优质产业空间。

  第100条  交通畅行行动

  聚焦重点发展片区互联互通及片区内部道路畅通,加快推进健明六路、黄云路(奥体路—珠吉路)、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天坤三路、中山六院(珠吉院区)周边道路、凌岑路、粤生街改造等项目。市区合力加快推进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广佛环线、穗莞深城际铁路、地铁10号线、13号线二期、18号线后通段(冼村—广州东站)等轨道交通天河段建设。

  第101条  幸福家园行动

  持续优化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东北部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广东省骨科研究院(长兴院区)、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广州中学凤凰校区加扩建(二期)工程、区少年宫新校区等医疗教育文化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属地服务保障,推进体育场馆周边环境品质提升。

  第102条  绿美天河行动

  推动华南国家植物园、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一园一中心”建设,统筹推进“火龙凤”三山翠环、四级公园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第三批口袋(及社区)公园、燕岭公园规划建设,开展华南国家植物园段车陂涌、风庄涌、程界东涌及天河湿地公园水鸟廊道节点等整治项目,局部恢复生态岸线,提升游憩品质,完善慢行系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印发

2505发文稿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集(对外印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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