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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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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8
  •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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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广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是广州全力以赴“拼经济、保安全,办全运、提品质”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广州地处粤中山地与三角洲平原过渡区,区内中部及北部分布有连片山脉,地形起伏大,中低山和丘陵占市域面积的58%,且广州市雨季长,雨量充沛,降雨强度大,受汛期强降雨影响,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此外,广花盆地广泛发育隐伏岩溶易发地面塌陷,南部近海地区软土地层易固结沉降。复杂多变的孕灾环境,叠加强烈的工程活动影响,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2024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6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5万元,接报43起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险情,灾险情主要为小型崩塌和小型地面塌陷,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截至2024年底,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点1029处,潜在受威胁群众1.2万人。按风险隐患现状分类,已出现变形迹象的隐患点有129处,实际威胁人员62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65亿元,其中崩塌104处、滑坡22处、地面沉降2处、地面塌陷1处;具备成灾条件,尚未发生变形的风险点有900处,潜在威胁人员8558人,其中削坡建房风险点743处、自然边坡风险点133、道路边坡风险点24处。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经总结分析,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一是与降雨密切相关,6起灾情全部发生在汛期,其中,前汛期4月份发生5起,后汛期8月份发生1起;二是区域分布均在东部、北部山地丘陵区,其中,东部增城和黄埔共发生4起,北部从化和花都共发生2起;三是灾害规模和影响小,6起灾情的灾害体规模均属小型,灾情等级均属一般;以崩塌类型为主,共5起,占83.3%,均为边坡局部、浅表覆盖层发生崩塌。五是人为削坡因素不容忽视,6起灾情均发生在人为切削山坡建房、修路而形成的边坡。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候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25年降水量1700~2200毫米,接近常年,降水前旱后涝,汛期暴雨集中,春季(3-5月)降水偏少2~3成,夏季(6-8月)降水偏多1~3成,秋季(9-11月)降水偏多1~2成。汛期内我市暴雨日数正常略偏多,降水集中期及台风可能带来极端强降水,出现局部性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影响我市的台风大致有3~4个,强度略偏强。

  (二)总体趋势

  根据2025年度气候预测、我市近年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及易发性分区分布情况,预测2025年我市地质灾害灾情接近常年,同比2024年偏重。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北部、东部山地丘陵区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浅表层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局部可能发生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高发时段为5-6月“龙舟水”暴雨集中期及7-9月台风带来的强降雨过程,11至12月因地下水补给量减少,需关注可溶岩地区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下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三)重点关注区域

  从化北部(良口镇-吕田镇)、花都北部(梯面镇-花东镇-狮岭镇)至从化东部(鳌头镇)、黄埔中部(联和街-长岭街-萝岗街-永和街-新龙镇)至增城西部(中新镇-永宁街)、增城北部(派潭镇-正果镇)、白云东北部(钟落潭镇-太和镇-大源街)等山地丘陵区,以及番禺(石楼镇-化龙镇-南村镇-大石街)、南沙(港湾街-南沙街-大岗镇)等孤山残丘分布区需重点防御汛期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尤其注意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点较集中的山区村社受极端降雨影响可能引发群发性地质灾害,同时需防范区内工程活动诱发边坡失稳。此外,广花盆地(花都-白云-荔湾北部)、从化区良口镇石岭、鳌头镇象新-棋杆、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汉湖一带需重点防范地面塌陷,南沙、番禺东部、黄埔南部、增城南部软土分布区需重点防范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三、防治重点任务

  (一)动态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

  1.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供电、铁路、铁塔等重要设施管理单位分工负责,结合“三查”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公路交通设施、铁路交通设施、重大水利水电设施、重大市政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输电线路等能源设施、重大水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现新增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控工作机制和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牵头负责,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分工详见附表)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落实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复核更新危险区范围和威胁对象等要素信息,开展极端降雨条件下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评价,调整防控对策,完善风险区划成果。6月15日前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6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更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配合)

  3.开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落实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城市地质安全风险区划及其在空间规划中的应用等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依职责落实,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御攻坚

  4.坚决打赢“龙舟水”和台风影响期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强化汛前准备,盯紧“龙舟水”、强降水、台风影响期间等重点时段,突出从化、花都、增城、黄埔等重点区域,全力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查等各项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应急响应地质灾害高危区群众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零伤亡、少损失”目标。(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加强监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

  5.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扩面提质提炼总结黄埔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试点经验,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强化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重点镇(街)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等成果应用,深入推进黄埔区全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区建设,推动从化区江埔街、良口镇、鳌头镇,花都区梯面镇,增城区中新镇、正果镇、派潭镇,白云区太和镇初步实现“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鼓励南沙、番禺、天河等区加快推进双管控工作,逐步实现全市“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全覆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培训演练细化制定实施本年度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工作计划,围绕广州及周边地区降雨型群发性地质灾害特点,突出宣传重点,加强案例解读,针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队伍、群测群防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

  7.高质量推进国债项目实施。扎实推进“从化区良口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型点)”“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小型点)”2个项目终期验收、核销、移交管理等工作;做好“广东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广州市)”监测点移交管养和数据集成应用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从化区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8.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核销加快推进从化区2处、白云区1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核销登记,必要时采取工程措施进一步消除风险。坚决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推进126处存量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对已完成主体工程的要依程序在年底前完成终验核销,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积极采取应急治理、排危除险等手段,推动新查明隐患点“即查即治”,及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推进道路边坡和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继续开展道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排水系统等关键设施的巡查维护,切实做好道路边坡日常管养和风险整治工作。加强山边农村住宅规划用地审核,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落实省、市有关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管控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管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边坡风险排查整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住宅选址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有关行业部门配合,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四)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

  10.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广东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落地应用,推动预警业务标准化、预警产品精细化、防御响应高效化,切实保障风险预警系统在汛期发挥实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市气象局配合)

  11.推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扩面提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广州市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施方案》,扩大自动化监测覆盖面,对已建监测点开展运行维护,升级改造已有监测点设备设施,强化声光预警信号直达基层,快速响应。各行业部门依职责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内地质灾害风险点专业监测工作,建立监测网络,不断提升技防能力和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牵头负责,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配合,具体分工详见附表)

  12.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风险斜坡)管控台帐,将全市需实施管控的风险斜坡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人,组织开展巡查监测,迅速发现险情,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叫醒”机制,及时预警自救,有效避让和防范地质灾害。(各区人民政府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

  (五)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13.持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持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制度。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监管、区为主体”的原则,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确保每个区至少有一家地勘单位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持续推进技术支撑服务向镇(街)、村(社)延伸,做好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库更新管理。(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落实)

  14.继续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区。支持黄埔区积极打造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汛期防御、规避消减、科技创新、机制保障等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智慧化水平。(黄埔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其他各区结合实际推进)

  15.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开展《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分析总结全市“十四五”时期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落实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形势,启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水务、能源、铁路、文化旅游等各行业部门依职责强化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防治,基层党委政府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技术支撑单位发挥专业优势,明确各项防控措施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储备。各级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本部门预算,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国债项目要严格落实申报时承诺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项目顺利开展,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着力完善储备项目成熟度,全力争取各级各领域资金支持,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

  (三)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制定项目详细实施计划,一体统筹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各类型项目,明确各阶段目标,确保项目推进有序,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方案审查和过程管理,严格把关验收,确保项目质量过关。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基层能力。各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五进”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受威胁群众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和成功避险案例,提高其自救互助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基层应对地质灾害能力。


  附表

广州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一)动态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

1.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供电、铁路、铁塔等重要设施管理单位分工负责,结合“三查”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公路交通设施、铁路交通设施、重大水利水电设施、重大市政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输电线路等能源设施、重大水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现新增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控工作机制和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危及管辖范围内幼儿园、学校(不含技工院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指导广州供电局开展公共电力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技工院校开展校园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危及村居的自然山体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市政道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利工程沿线、水利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机构及周边危及医疗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镇燃气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湿地、森林、林场、绿地、景区、绿化带、公园、水库、山塘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广州供电局负责权属范围内的电力线路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负责落实威胁通讯铁塔等设施设备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向全市台帐内责任人发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

落实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复核更新危险区范围和威胁对象等要素信息,开展极端降雨条件下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评价,调整防控对策,完善风险区划成果。6月15日前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6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更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配合。

3.开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

落实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城市地质安全风险区划及其在空间规划中的应用等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依职责落实,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御攻坚

4.坚决打赢“龙舟水”和台风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

强化汛前准备,盯紧“龙舟水”、强降水、台风影响期间等重点时段,突出从化、花都、增城、黄埔等重点区域,全力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查等各项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应急响应地质灾害高危区群众100%转移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零伤亡、少损失”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加强监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

5.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扩面提质。

提炼总结黄埔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试点经验,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强化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重点镇(街)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等成果应用,深入推进黄埔区全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区建设,推动从化区江埔街、良口镇、鳌头镇,花都区梯面镇,增城区中新镇、正果镇、派潭镇,白云区太和镇初步实现“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鼓励南沙、番禺、天河等区加快推进双管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全覆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培训演练。

细化制定实施本年度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工作计划,围绕广州及周边地区降雨型群发性地质灾害特点,突出宣传重点,加强案例解读,针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队伍、群测群防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依职责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

7.高质量推进国债项目实施。

扎实推进“从化区良口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型点)”“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小型点)”2个项目终期验收、核销、移交管理等工作;做好“广东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广州市)”监测点移交管养和数据集成应用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从化区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8.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核销。

加快推进从化区2处、白云区1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登记,必要时采取工程手段进一步消除风险。坚决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推进126处存量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对已完成主体工程的要依程序在年底前完成终验核销,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积极采取应急治理、排危除险等手段,推动新查明隐患点“即查即治”,及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从化区人民政府负责江埔街大灶佛大型崩塌隐患点和长和化工厂大型滑坡隐患点,白云区人民政府负责龙归街龙归硝盐矿区大型地面沉降隐患点;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9.推进道路边坡和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

继续开展道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排水系统等关键设施的巡查维护,切实做好道路边坡日常管养和风险整治工作。加强山边农村住宅规划用地审核,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落实省、市有关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管控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管控。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边坡风险排查整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住宅选址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有关行业部门配合,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四)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

10.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广东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落地应用,推动预警业务标准化、预警产品精细化、防御响应高效化,切实保障风险预警系统在汛期发挥实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市气象局配合。

11.推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扩面提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广州市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施方案》,扩大自动化监测覆盖面,对已建监测点开展运行维护,升级改造已有监测点设备设施,强化声光预警信号直达基层,快速响应;各行业部门依职责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内地质灾害风险点专业监测工作,建立监测网络,不断提升技防能力和水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园林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牵头负责、涉及到的区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12.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网络。

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风险斜坡)管控台帐,将全市需实施管控的风险斜坡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人,组织开展巡查监测,迅速发现险情,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叫醒”机制,及时预警自救,有效避让和防范地质灾害。

各区人民政府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

(五)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13.持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

深入实施《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持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制度。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监管、区为主体”的原则,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确保每个区至少有一家地勘单位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持续推进技术支撑服务向镇(街)、村(社)延伸,做好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库更新管理。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落实。

14.继续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区。

支持黄埔区积极打造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汛期防御、规避消减、科技创新、机制保障等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智慧化水平。

黄埔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其他各区结合实际推进。

15.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

开展《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分析总结全市“十四五”时期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落实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形势,启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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