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了《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项目花都段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花府办〔2025〕8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项目花都段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花府办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项目花都段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
四、主要内容
共七章二十九条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限制性事项、征收实施单位、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不予补偿情况。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集体土地青苗的补偿、征地奖励以及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和放坡地的补偿。
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主要内容为明确留用地兑现方式以及留用地返租补贴补偿标准。
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主要内容为明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总额的计算标准。
第五章为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
第六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的征收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为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的补偿方式、补偿依据、补偿标准、搬迁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出租经营损失补偿、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征拆补偿权益分配、评估单位确定及评估时点。
第七章为附则。
附件为《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
五、形成过程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于2025年2月起草《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与被征地镇政府充分沟通后,分别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炭步镇、赤坭镇、狮岭镇、梯面镇等单位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在村社公示栏现场公告,于2025年4月7日将《征收补偿方案(呈审稿)》提请区政府研究审定。2025年4月16日,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并印发实施《征收补偿方案》。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征收补偿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