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广东省印发了《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发展绿色石化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等文件,广州市将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纳入“12218”产业体系,鼓励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行业发展与创新。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构建广州市“12218”和黄埔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助力广州市建设国内一流“新材高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创新说明
一是聚焦行业发展重点。本措施是我区首个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行业的政策,条款设计更加具有产业针对性。
二是聚力破解应用难点。本措施开展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助力首批次新材料更好推向市场;鼓励创新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设立化工园区、打造特色产业园,满足项目落地和集聚需求。
三是打造完整产业生态。本措施立足我区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需要,划分为6个专题,分类、精准支持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生态链的健康发展。
四是科学运用综合评估。本措施相关条款采用项目综合评估法,以实际成效论英雄,根据年度下达的预算资金制定扶持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7条内容,其中3条为引导性条款,3条为扶持条款,1条附则,设置强化创新成果应用引领、提升创新平台服务水平、聚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3个扶持条款,强化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新产品产业化能力以及加快市场应用,进一步做强产业集群。设置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发展能级提升、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3个引导条款,突出产业主导攻关方向,综合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主要条款如下:
一是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围绕我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低空空天、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加快关键材料及先进材料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研究开发费用扶持。
二是强化创新成果应用引领。对生产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按投保金额不超过新材料产品价值的2%,分别给予不超过保费金额80%、70%、60%的一次性补偿,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偿100万元。
三是提升创新平台服务水平。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平台在政策有效期内发生的对外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平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聚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探索设立化工园区,谋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培育延链、补链、强链企业,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资金,遴选一批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集聚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质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
五是推动产业发展能级提升。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等方式提升传统产业,支持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建设、生产。支持优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补助。
六是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引入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共建高技术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融资担保、产业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提升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支持软件企业联合新材料企业开发高通量计算、化学类、物理和工程类仿真模拟等工业软件。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