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构建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空间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白云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制定《广州市白云区生态廊道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下称“《规划》”)。
二、政策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广州市公园条例》
《广州市绿化条例》
《广州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二)相关规划文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珠三角地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0—2025年)》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广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
《广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
《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
《广州市应急管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白云区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
白云区已批复详细规划
(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广州市构建生态廊道规划体系要求,提出白云区生态廊道规划方案,划分生态廊道分区,明确近期建设项目,构建白云区“东山西水、山水入城、枢纽融城”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保障白云区生态安全,缓解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促进自然与城市的融合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总则,总体目标、定位与策略,生态廊道体系规划,生态廊道管控范围与分区划示,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生态廊道近期建设实施计划,规划实施保障等7个章节。
(一)明确规划目标与指标
《规划》以“林鸟入城、水鸟亲城、城乡繁荣、和谐共生的美丽白云”为目标愿景,优化生态空间网络,促进生态廊道落地,引导周边地区绿色发展,支撑绿美广州建设,奋力将白云建设成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
(二)构建生态空间网络结构
落实全市“三纵五横”生态廊道体系结构基础上,基于通风降温、生物迁徙、海绵城市、景观游憩等多维生态系统评估,识别生态战略空间,构建“一片多廊、五核多点”的生态空间网络结构,实现山水联通、城绿相融,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其中“一片”即帽峰山山林生态片区,“多廊”即35条生态廊道,“五核”包括白云山、白云湖、白海面、黄金围、沉香沙生态核心,“多点”即13个生态节点。
(三)建立精细化分区管控机制
《规划》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将生态廊道进行分区精细管理,提出“分梯度、差异化”管控要求。核心区作为生态廊道的基本骨架,原则上禁止新增建设用地,鼓励现状建设逐步腾退复绿;缓冲区是位于生态廊道核心区以外,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作为保障生态廊道核心功能的缓冲地带;协调区(融合区、提升区)是位于生态廊道核心区以外,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促进城绿相融高质量发展。
(四)引导廊道分类活化利用
《规划》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性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休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按照生态廊道依托要素及周边用地功能,将生态廊道进行主题划分为生态保育型生态廊道、生物友好型生态廊道、生活游憩型生态廊道,形成“生态+”的多元利用形式,实现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五)分期分类推动项目实施
《规划》结合各级生态廊道与生态节点实施条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安排,按照“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从生态保护修复、蓝绿生态网络、绿色低碳转型、宜居美好生活、生态治理效能五个方面,制定生态廊道近期、远期实施计划,有序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六)规划保障措施
《规划》从工作机制、资金投入、公众参与、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优势,加强公众宣传和引导,多方合作共同做好生态廊道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五、利企惠民举措
《规划》在落实全市生态廊道结构基础上,以“风、生、水、城”多维度系统评估为基础,构建“一片多廊、五核多点”生态空间网络结构,连通山水、贯穿城区,为市民提供更多亲近自然的空间。提出“分梯度、差异化”管控要求,推行积极的生态策略实现从“被动保护”到“以用促保”,以生态保育型、生物友好型、生活游憩型分类引导生态廊道活化利用,形成“生态+”的多元利用形式,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多元化生态体验,推动城市功能高效融合,城市品质快速跃升。
六、新旧政策差异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以绿美广东、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为牵引,为白云区整体谋划面向2035年中长期生态建设的战略蓝图,是高质量推进绿美白云生态建设的政策和总纲。与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比,《规划》深化细化市级生态廊道网络,明确生态廊道具体管控边界和分区管控要求,积极推动生态廊道与城市功能融合,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白云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