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清理工作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策精准度,根据区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扶持类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是对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清理依据
(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三)《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四)《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
(五)《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三、清理结果
共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保留1件:《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农规字〔2022〕1号)。我区在持续推进广州市黄埔区现代种业(农作物)产业园、广州市黄埔区现代农业装备与服务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该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计划修订1件:《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穗埔农规字〔2023〕2号)。将结合我区实际,参考《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修改该文件部分内容。
(三)废止2件:《广州市黄埔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穗埔农规字〔2024〕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家庭农场认定、区级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 》(穗埔农规字〔2024〕2号)。为落实上级关于规范评比达标及创建示范活动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废止此2件文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对列入保留目录的扶持类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原有效期继续执行。
(二)对列入计划修订目录的扶持类部门规范性文件,按计划推进修订工作。
(三)对列入废止目录的扶持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在门户网站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