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健全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化区修订并印发了《广州市从化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新《预案》)。以下是新《预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目前,《广州市从化区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21年印发至今已施行满3年。为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上级部门提了新要求。2024年7月,区应急委下发《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及时制订修订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提醒函》,2024年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广州市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工作组分组设置、预警信息发布、指挥协调内容等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了新变化。2024年4月,从化区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从化区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现有的区建筑工程突发事件指挥部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已无法适应机构改革变化。
三是现行预案执行发现了新问题。现行预案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预警信息发布程序不够清晰、指挥协调内容和现场指挥权的归属不明确、缺乏社会动员内容等。
二、目标任务
根据区应急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级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科学应对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区经济建设成果。
三、编制依据
参照《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广州市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区住房交通局组织本次《预案》修订。
四、主要内容
新《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七方面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五、主要修订内容
参照最新修订的《广州市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州市住建局《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现行《预案》框架结构上调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部分:总则
1.优化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增加危及生命安全和失踪的情形。
2.优化适用范围,增加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由于台风、暴雨、火灾等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房屋结构性破坏、倒塌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突发性事故。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
1.增加现场指挥部的组成机构及相应工作职责,明确现场指挥长由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经其授权的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委宣传部、区住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担任,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2.完善工作组分组设置及职责,新增公共基础设施抢险组、监测预警组、群众工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通讯保障组、能源保障组,明确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组成单位,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
1.调整预警信息发布程序,一级、二级、三级预警信息,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发布。
2.调整信息报告时限和要求,将一般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报告时限调整为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增加向市应急委总值班室的报告要求。
3.优化应急响应分级、启动和结束的规定,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Ⅰ级)、二级(Ⅱ级)、三级(Ⅲ级)、四级(Ⅳ级);将一级、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由区应急委第一主任启动,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由区应急委主任启动,四级响应由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经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总指挥批准应急结束。
4.新增指挥协调内容,明确现场指挥权的归属。当发生一、二、三级突发事件时,上级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设立后,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纳入上级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按照上级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其他参与现场救援的各类应急力量到达现场后,及时与上级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做好衔接,接受统一指挥调度。
5.新增响应升级内容,根据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的次生或衍生灾害、波及区域和危害程度,对需多个部门、多个区增援,或需周边行政区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或超出本区的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控制能力等情况,明确了具体的响应程序。
6.新增社会动员内容,根据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区政府发布社会动员令。
第四部分:后期处置
深化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与《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受突发事件影响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区保险监管机构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区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扶持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时组织区有关部门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
完善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对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突发事件现场周边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由区住建交通局负责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由区科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及救援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建立稳定可靠的通信保障系统。
六、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新《预案》在确保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安全的前提下, 减轻房主或企业应急成本,维持经营稳定。《预案》聚焦公众安全、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加强了信息透明与公众沟通,减少对企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