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5〕2号)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于2018年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8〕20号),明确广州市户籍迁入的原则、条件、渠道和职责分工等。后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对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2020年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以下简称“穗府规〔2020〕6号文”)。穗府规〔2020〕6号文实施以来,制度平稳衔接,实施效果良好。
二、必要性
穗府规〔2020〕6号文将于2025年7月8日有效期届满,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已纳入《广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项目》,并成立广州市户籍迁入政策优化调整工作专班按程序抓紧开展政策修订有关工作。
由于户籍迁入政策调整社会关注度高,需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有关政策导向,着眼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入研究超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有效举措,切实保障好居民就业、入学、住房、就医等权益。为稳慎有序完成广州市户籍迁入政策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同时确保政策不出现空档期,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穗府规〔2020〕6号文简易修改后延期实施,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广州市户籍迁入政策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同步推进,新政策具体出台时间待定。
三、调整内容
此次重新发布的文件与穗府规〔2020〕6号文主要内容保持基本不变,仅对相关表述做不涉及实体内容的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