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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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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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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布置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3〕58号)等的要求,经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三年内不重复检查的原则,你公司被抽取作为我区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检查对象,现就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增城区财政局对代理机构的检查评价时间从2023年9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申报与自评阶段(9月18日—9月25日)

  增城区财政局将向被查代理机构发出通知书,代理机构根据要求对照监督评价依据(附件1、附件2)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向增城区财政局报送机构基本情况、2022年度代理执业项目统计表、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4),参与评价的机构向我局报送自评报告(模板及资料见附件5)。

  (二)书面审查评价阶段(9月26日—10月13日)

  增城区财政局成立检查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查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10月14日— 10月20日)

  结合书面审查评价发现的问题,检查评价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沟通,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检查工作底稿或评价工作底稿。

  (四)行政处理处罚阶段 (10月20 日— 10月31日)

  增城区财政局依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延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五)情况汇总报告阶段 (11月1日— 11月5日)

  增城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报告本区检查评价工作情况,由市财政局汇总全市监督评价情况上报省财政厅。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省、市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增城区财政局对1家代理机构2022年度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5个。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1

2022年荔湖街违法建设治理及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项目

GDXC2022004

2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采购项目

GDXC20211110

3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学设备及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GDXC20220118

4

2022年增城区荔城街违法建设治理及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服务

GDXC2022002

5

2022年荔湖保洁服务项目

GDXC2022001

  (二)评价工作。鼓励代理机构向增城区财政局申请参加评价。由财政部门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

  三、检查评价工作组人员

  组长:傅泽雄

  副组长:张秋容

  组员:岳梦荻、吴建豪、林轩而

  四、工作要求

  被检查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及制度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附件:1. 监督评价项目评分明细表(成长型、综合型).xls

  2. 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doc

  3. 随机抽选单位回执单.doc

  4. 监督评价材料清单.doc

  5. 代理机构自评报告(模板).doc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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