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布置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3〕58号)等的要求,经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三年内不重复检查的原则,你公司被抽取作为我区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检查对象,现就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增城区财政局对代理机构的检查评价时间从2023年9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申报与自评阶段(9月18日—9月25日)
增城区财政局将向被查代理机构发出通知书,代理机构根据要求对照监督评价依据(附件1、附件2)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向增城区财政局报送机构基本情况、2022年度代理执业项目统计表、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4),参与评价的机构向我局报送自评报告(模板及资料见附件5)。
(二)书面审查评价阶段(9月26日—10月13日)
增城区财政局成立检查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查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10月14日— 10月20日)
结合书面审查评价发现的问题,检查评价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沟通,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检查工作底稿或评价工作底稿。
(四)行政处理处罚阶段 (10月20 日— 10月31日)
增城区财政局依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延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五)情况汇总报告阶段 (11月1日— 11月5日)
增城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报告本区检查评价工作情况,由市财政局汇总全市监督评价情况上报省财政厅。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省、市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增城区财政局对1家代理机构2022年度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5个。
(二)评价工作。鼓励代理机构向增城区财政局申请参加评价。由财政部门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
三、检查评价工作组人员
组长:傅泽雄
副组长:张秋容
组员:岳梦荻、吴建豪、林轩而
四、工作要求
被检查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及制度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附件:1. 监督评价项目评分明细表(成长型、综合型).xls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