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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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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17
  • 来源:永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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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有效控制较大亡人火灾,减少一般亡人火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街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曾勇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刘力良(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齐建武(党工委副书记)

  朱庆棠(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  镇(党工委委员)

  林勇英(党工委委员、永宁派出所所长)

  刘  健(区委选派干部)

  赖艺文(区委选派干部)

  成员单位:街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街属部门、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办法》宣贯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图片、数据、工作情况等资料并汇总上报区消安办。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消防工作,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和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加强风险动态分析研判,分区域、分行业、分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问题台账,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坚持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抓紧排查整治重大风险,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机制,集中攻坚制约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社区>、街消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扫雷”行动。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以及《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等文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可供住宿人员数量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违规住人、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及外窗设置障碍物、违规设置冷库或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消防宣传提示等突出隐患,逐个村(居)、逐栋建筑实施核实销案。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排查摸底,逐个场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2022年11月16日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2022年12月20日前组织逐个村(居)开展验收。(各村<社区>、各挂村<社区>部门、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一分队、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区消安委印发的《增城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闸刀式开关、电线未套管、电气改造、不合格电器、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低压表后线、用户侧配电箱、电器使用安全和用电环境安全等十类安全隐患治理,2022年7月底前,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大检查、一次电器产品大检查、一次电气安全大培训、一次用电安全大提升等行动。2022年8月底前召开本辖区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汇总通报行动情况,制定攻坚深化措施,确保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电气火灾隐患“动态清零”。2022年12月底前,以村(社区)为单元逐一组织开展验收,区消安委对验收结果开展抽查验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验治理质效。(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工作组、永宁供电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推进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广州市增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拆改装,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群众安全意识不足、村(社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系统化、全链条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充电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池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充电设施,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争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我街充电安全管理明显规范,充电设施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各村<社区>、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工作组、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一分队、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攻坚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治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针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四类重点对象”,落实组织分类评估、严格问题整改、规范核查校验、强化自主管理、加强宣传培训、注重技防物防、做足应急准备等“七项措施”,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街消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瞄准“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对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突出“专业化、职业化”建队标准,打造“布点合理、反应灵敏、装备精良、技术娴熟”的专业救援力量体系,有序推进2022年专业救援队伍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加强高层、地下、石油化工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持续强化地震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全面梳理灭火救援处置预案体系,年内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均应逐个场所建立个性化预案。要结合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指导帮扶,对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开展标准化建设。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精准研判风险。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评定机制,运用集中排查、动态更新、专家会诊、评估论证等手段,分区域、分行业、分场所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按照“严重、较严重、非常严重”实施火灾事故风险等级划分和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并按季度将具体台账报街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三)实行清单治理。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切实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实施隐患“清零行动”,对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实施挂牌督办。2022年9月底前,要对存在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万无一失”。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部门、各村(社区)结合安全宣传“南粤行”、119消防宣传月和消防安全“五进”活动,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良好舆论氛围。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企业志愿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部门要坚持包容审慎和严格执法相统一,重点打击用于住宿、生产、经营的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以及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停用、出口不足或锁闭、疏散通道严重堵塞、拒不整改隐患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实落地。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要全面压实压紧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隐患问题整改销案后要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部门监管、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坚决确保隐患问题不“回潮”。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村(社区)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和相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街消委办(联系人:沈欢欢;联系电话:32988901;邮箱:yn829772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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