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根据《黄埔区扶持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措施》(穗埔商务规字〔2023〕4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黄埔区扶持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二、主要思路
《黄埔区扶持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围绕七个核心条款全方位扶持我区直播电商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三、主要制定内容
第一条为本细则制定依据;
第二条是本细则企业适用范围;
第三条为认定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数字化建设的内容;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5193”“5292”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企业,领取条件为当年销售额2000万元,补贴范围为包括装修设计、项目施工及装修材料(不含软装)的费用;
第五条为《措施》原条款,在此基础上明确新入驻的规模(限额)以上直播电商企业的范围;
第六条为《措施》原条款;
第七条明确网红主播劳务报酬所得等发放和缴纳个税的路径;
第八条为《措施》原条款;
第九条为细化直播电商企业优秀人才的内容。
第十条为明确奖励原则;
第十一条明确兑现奖励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明确政策审核流程;
第十三条明确相关资金划拨事项说明;
第十四条明确兑现资金货币及计算单位;
第十五条相关名词解释;
第十六条为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说明;
第十七条明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八条明确资金来源和监管要求;
第十九条为细则有效期说明。
四、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区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借助微信公众号“黄埔发布”等平台发布;三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走访调研进行宣传。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在文件制定过程,我局已经通过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细则》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我区官方网站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