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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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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01
  •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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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属于什么类型的文件?

  答:本《管理办法》由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起草,报南沙区法制机构审查后公布实施,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二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分类,《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1月,《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印发实施,其中第八条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4年,广州市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5年2月,市文物局和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设立500万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近年来,我区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中,常常面临因为缺少资金,很多文物修缮工作难以开展的困境,为落实市文物局有关规定和切实做好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充分的研究和调研论证的前提下,起草本《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主要有哪些?

  答:《管理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了《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其他行政区有关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南沙区本地实际情况和特色而制定。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有七章二十六条。明确了南沙区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所需资金为本办法是适用范围,确定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实行专家评审、项目工事和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统筹安排、分级负责、保障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资金使用原则。此外,对部门职责分工、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申报审批、资金管理监督、资金绩效管理、本办法立法期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管理办法》有哪些创新点?

  答:本《管理办法》中资金适用范围与《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持一致,但在资金分配的侧重上有所不同。首先,明确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向市级文物部门进行申请补助,强调本管理办法重点对区级及以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补助,有效保障了市文物保护专项基金难以覆盖到不可移动文物;其次,在分配比例上,优先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对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维护,鼓励各镇、街主动担负起应有责任,在自筹资金的基础上,按总量控制原则和结合以往绩效考评进行分配。最后,新增《广州市南沙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资金补助申报指南》,对申报流程、分配原则、申报材料作了补充。

  六、《管理办法》立法期限是多久?

  答: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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