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期限和解读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社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要载体和重要支撑,是推动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了强化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的引领性和集聚力,以高质量社会组织集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白云区打造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为推动国内外社会组织在白云区集聚创新发展,结合白云区实际,特制定《若干措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白云基地(白云基地包括金控云启核心启动区及后期按照“一核多园”布局的“多园”)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研究院等社会组织。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机构落户、办公用房、产业招商、行业推动、供需对接、专业人才六大方面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优质社会组织落地白云基地。
(一)机构落户扶持。全国性社会组织整体落户白云基地的,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全国性、港澳领域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白云基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代表机构的,给予20万元落户奖励,分三年给付。
(二)办公用房扶持。全国性社会组织整体落户白云基地享受100%租金补贴;全国性社会组织、港澳领域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白云基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代表机构的享受50%租金补贴;省级优质社会组织整体落户白云基地享受20%租金补贴。
(三)产业招商扶持。对成功引入境内外优质企业与重大项目落户白云区的,依照广州市白云区有关招商引资办法落实奖励。
(四)行业推动扶持。入驻白云基地的社会组织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奖励10万元,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励6万元,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励4万元。给予主导标准制修订的社会组织一次性资金奖励。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资助30万元;主导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每项资助20万元;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项资助1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在白云区主办、承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及一定规模的论坛、行业大会等活动,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可享受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奖励,省级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国家级、国际性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对于社会组织牵头发起或成功引入湾区级、国家级、国际性活动(峰会、论坛等),永久会址落在白云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80万、100万元奖励。
(五)供需对接扶持。白云基地开展产业供需服务对接交流会,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服务需求,鼓励、支持白云基地优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六)专业人才扶持。入驻白云基地的社会组织可按照区内现行政策申请享受人才入户、子女入学、住房、人才奖励等方面的人才服务和政策。除此之外,还能享受白云基地专属人才奖励金。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人才在入驻白云基地的社会组织工作,累计在白云区缴纳社保满一年,可按照每年每人5万元连续三年给予该人才扶持奖金。入驻白云基地的社会组织专职人员,荣获国家级、省级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称号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3万元、2万元奖励。
四、实施期限
《若干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民政系统网站、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公众号、省民政厅广东省社会组织公众号集中公布,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多途径媒体宣传,通过白云融媒、中国新闻网、央广网、南方+、搜狐、网易等新闻媒体、省、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公众号等多途径广泛宣传发布。三是制作《若干措施》宣传册和宣传小视频。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和视频解读为主,以宣讲会等方式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