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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荔城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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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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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23年度荔城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吴秋棠、潘汝玲、江蔓,联系电话:020-82618756)

  2023年度荔城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防范的重点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城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性剧增。

  11月16日7时许,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习近平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防范化解突出风险,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力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和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研判火灾风险。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持续攻坚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2023行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形成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工作报告等机制,精准制定本行业、本辖区火灾风险“图谱”。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和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主动研究和部署防范化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

  (二)推进重大隐患整治。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照上级关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等既定部署和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研究落实大检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任务,并挂表推进。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要细化治理举措,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加大“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力度,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联防队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等力量集中开展“八个一” 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防盗铁栅栏的强制拆除,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一次疏散通道的清理,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清查)。对社会单位重点检查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八项内容。对于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凡发现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防火分隔、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因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三合一”现象,造成群死群伤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既要聚焦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厂房仓库等场所,严防大火巨灾,也要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三小”场所、群租房出租屋、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等低设防场所的排查治理,采取针对性的加强管控措施,坚决防范 “小火亡人”。

  (四)高效实施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辖区市场监管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要着力提升执法质效,通过联合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依法用足罚款、关停等手段,要重点加强对涉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五)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充分发动村(社区)网格员、出管员等力量要加强巡查检查。针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旧的风险,荔城供电所要结合供电线路改造提升用电安全环境。继枚社区、凤凰社区、相江社区要在荔城街凤凰片区微型消防站设立电气火灾警示教育点,组织辖区辖区居民、社会单位学习电气安全、居家防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居民自查自改意识。针对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要完善基层消防委托执法,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要持续推进集中充电点的建设,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出租屋、沿街店铺、经营性自建房、城中村、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周边场所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重点纠治违规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设备、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和夹芯彩钢板等易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畅等突出问题。

  (六)紧盯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紧盯平安夜、圣诞节等高危时段,元旦、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电源火源气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加强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和巡查看护。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在12月24日(平安夜)、1月1日(元旦)、2月9日(除夕夜)、2月24日(元宵节)当晚,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夜总会、酒吧、KTV、电影院、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切实提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力度。

  (七)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联动合作,提升监管合力。针对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综合执法办、辖区派出所、规划建设办、辖区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查等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靶向治理。针对电气焊(割)作业,规划建设办、辖区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针对九小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针对冷库保温材料,要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生产、销售、使用、建设、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

  (八)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化“消防宣传月”活动效果,持续在地标建筑外屏和各大商场、交通枢纽、楼宇电梯 LED屏集中播放消防提示、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充分利用宣传栏、灯箱广告等阵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操实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规划建设办要组织全街物业企业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每周发送1次消防安全提醒。公共服务办要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入户式消防安全提示。教育指导中心要对中小学校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开展“敲门行动”,集中开展冬季居家防火、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等靶向宣传,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关爱提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组织曝光具体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九)时刻做好救援准备。水利工作组要组织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并落实维护保养。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办要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荔城医院要加强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落实维护保养。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组织开展季度消防应急演练,强化联勤联训和应急联动。辖区各派出所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15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形成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部署,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街消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四)压实工作责任。街消安委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以身示范,带队开展工作督查,防控期间开展不少于2轮次督导工作,其中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1轮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纳入绩效考评,并在全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台账。2023年12月18日前报送11月以来工作情况,分别于2024年1月18日、2月20日、3月20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及阶段性推进情况;附件3、附件4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报送;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1.荔城街“八个一”专项行动排查统计表

  2.荔城街“八个一”专项行动明细清单

  3.2023年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夜查统计表

  4.冬春火灾防控排查清单

 

  附件1:荔城街“八个一”专项行动排查统计表

  填报时间

  村(社区)/部门

  一次违规住人的

  搬离

  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防盗网铁栏栅

  强制拆除

  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

  清理

  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

  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

  一次疏散通道的

  清理

  一次防火分隔的

  封堵

  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

  清查

  负责人/填表人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行动次数

  排查隐患数量





















  备注:1.2023年12月18日前报送11月以来工作情况,分别于2024年1月18日、2月20日、3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2.九小场所指:(1)小商店: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2)小旅馆;(3)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4)小医院(诊所、养老院);(5)小网吧;(6)小餐饮场所:非娱乐性质的小餐饮场所;(7)小歌舞娱乐场所:录像厅、歌舞厅、练歌房、棋牌室、茶社、游艺、游乐等场所;(8)小美容洗浴场所:洗浴、美容美发场所;(9)小生产加工企业和仓库: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仓库。

  附件2:荔城街“八个一”专项行动排查清单

  村(社区)/部门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排查责任人(谁检查填谁)

  隐患照片

  隐患整改后照片































  备注:此表需与附件1数据一致,2023年12月18日前报送11月以来工作情况,分别于2024年1月18日、2月20日、3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

  附件3:2023年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夜查统计表

  村(社区)/部门

  出动检查组(人)

  出动力量(人)

  检查单位及场所总数(个)

  宾馆、酒店(家)

  民宿、农家乐(家

  餐饮场所(家)

  高层建筑(栋)

  大型商业综合体(家)

  密室逃脱场所(家)

  夜总会、KTV、酒吧、(家)

  电影院(家)

  旅游景区(家)

  老旧小区(家)

  商场市场(家)
















  “三合一”场所(家)

  群租房(出租屋)(家)

  商住混合体

  爆竹燃放区域等聚集性活动现场(家)

  其他(家)

  发现隐患(个)

  整改隐患(个)

  清理违规住人(人)

  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辆)

  临时查封(家)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家)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家)

  罚款(万元)

  责令三停单位(家)

  行政拘留(人)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场次)

  发送消防宣传短信(条)

  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条/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












  备注:此表于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月1日、2月9日、2月24日晚上20:00前报送。

  附件4:冬春火灾防控排查清单

  村(社区)/部门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安全隐患情况

  排查责任人

  隐患照片

  隐患整改后照片











  备注:此表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22日、2月9日、2月22日、2月24日于当日20:00前报送当日工作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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