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府办规〔2023〕9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增城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各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现对《增城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试行办法》(增府办规〔2021〕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已经申请扶持资金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