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白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广州市白云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白云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分为8个章节:总则、地质灾害概况及易发区域、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
明确本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参照上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文件制定预案,适用于处置白云区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确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四项工作原则。
(二)广州市白云区地质灾害概况及易发区域
本章描述了我区的地理位置、地质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及高发期时间。将我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个,中易发区8个,低易发区7个,非易发区4个。
(三)组织体系
《预案》规定发生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后,在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并对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区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小组,由各相关部门牵头,对区指挥部负责。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工程抢险组、救援安置和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监测和防控组、安全保卫组、交通运输组、宣传和舆情应对组、通信保障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派员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四)运行机制
本章节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预警、救援、恢复等工作核心,明确地质灾害应急要点:一是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向居民发放“防灾明白卡”,鼓励、支持群众和单位通过信件、电话、短信等各种形式报灾报险。二是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做好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三是明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相关单位按照风险预警情况,做好预警发布、灾前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发布、灾后处置、恢复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保障
《预案》明确了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切实做好队伍、经费、物资、应急避护场所、平台、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六)监督管理
本章节规定了区指挥部要定期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章节解释《预案》中出现的各类术语的具体含义、本预案管理的牵头部门、预案衔接与实施等内容。
(八)附件
本章节详细列明区突发地质灾害救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地质灾害分级标准等内容。
四、新旧政策差异
本《预案》属于机构改革后的新出台文件。
五、核心关键词解释
1、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本预案所称次生灾害是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3、生命线设施是指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