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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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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7
  •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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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为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4〕2号、以下简称《转发通知》),提出7方面共20条意见。

        一、《转发通知》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高地方面有什么措施?

        一是提升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推动“五乐”(乐游、乐学、乐业、乐创、乐居)计划迭代升级,支持建设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对参加计划的青年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二是加强创业金融支持。将港澳台自主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拓宽在南沙创业的港澳人员征信种类和方式,将港澳青年获批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风险分担比例从80%提高到90%。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三是推进跨境就业和劳动关系治理创新。支持南沙探索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扩大港澳籍调解员仲裁员规模。

         二、《转发通知》在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有什么措施?

        一是鼓励吸纳青年就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岗位规模,多渠道开发政策性岗位,将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的准入条件“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3311服务”(即1次政策宣介、3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1次档案服务)。二是强化市场化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行动,组织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跨区域协同、机构联动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支持举办具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三是结合“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600人以上。持续打造“山海心连之家”劳务协作品牌。明确2024年新增建设至8家穗黔劳务协作“就业驿站”。

        三、《转发通知》在高标准打造广州特色就业服务品牌方面有什么措施?

        一是完善广州特色基层就业服务网络。提出我市创新举措,支持各区购买社会化机构资源加强公共就业工作,用于开展各类基本就业服务、建设运营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按每个街(镇)每年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通过标准建设、专业力量、服务创优、绩效考核等四位一体评价方式,遴选工作成效好、任务量大的街(镇),按每个街(镇)10万元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扩大院校“就业创业e站”覆盖面,完善评估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强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二是打造特色化就业服务品牌。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区结合区域特点,打造“一区一品牌”招聘活动品牌。围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技能人才品牌和劳务品牌。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和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打造“赢在广州”就业服务品牌,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被裁减人员就业服务,做到劳动关系指导、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后续配套服务、失业生活保障“五个要跟上”。全市开发储备约900个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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