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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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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 来源:黄埔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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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一、目录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下称《决策事项目录》)。

  二、目录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编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主要内容

  《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1项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八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第二点主要措施第(一)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和第(九)项“决定对生态环境保护有较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等规定,我区将“黄埔区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纳入《决策事项目录》。

  2.“黄埔区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明确了未来十三年黄埔区绿地系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确定新时期绿地系统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提出新规划发展目标、策略措施和重点项目。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纳入《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履行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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