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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优惠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 2024-04-03
  •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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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我局拟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优惠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穗城管规字〔2024〕4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该《方案》实施工作,现将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8个部分。主要内容概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奖补、企业优惠、愿改全改”的原则,实施政府奖补措施,用五年时间实现可覆盖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比率达到80%。

  (二)优惠奖补实施范围。明确了优惠奖补实施范围包括管道燃气覆盖区域内所有尚未接通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条件的餐饮场所。

  (三)优惠奖补对象、期限和申请条件。一是优惠奖补对象。本方案实际受益主体是餐饮用户,优惠奖补对象为积极参与餐饮场所加装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二是优惠奖补期限。为更好衔接《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穗城管规字〔2021〕6号)第四点“优惠奖励期限”,确保新旧政策的实施不存在真空期,经与燃气企业协商,本方案的奖补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三是优惠奖补申请条件。(1)装表容量在G25及以下的餐饮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市政管道接驳口至调压设施管道(含调压设施)、流量表及表后户内部分管道设施(含浓度报警器、电磁阀)的可以申请优惠奖补资金。(2)装表容量为G40、G65的餐饮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市政管道接驳口至调压设施管道(含调压设施)以及流量表的可以申请优惠奖补资金。(3)装表容量在G65(不含)以上的大型餐饮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市政管道接驳口至调压设施管道(含调压设施)的可以申请优惠奖补资金。

  (四)优惠奖补资金管理。一是奖补标准。具体标准如下:装表容量为G2.5、G4的,奖励1600元/户;装表容量为G6的,奖励4000元/户;装表容量为G10、G16的,奖励8000元/户;装表容量为G25的,奖励10000元/户;装表容量为G40、G65的,奖励20000元/户。二是奖补资金基数确定。规定了奖补资金发放基数汇集、审核、核定、下达等环节。三是奖补资金拨付和使用。规定市级财政资金拨付到各区,各区将市级和本级财政优惠资金拨付到企业,以及市区两级财政、城管部门的资金监管工作职责。

  (五)工作分工。明确了区政府、市直部门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分工。

  (六)保障措施。为促进餐饮场所加装燃气管道工作顺利推进,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强化跟踪问效、强化宣传发动等四个方面保障措施。

  (七)其他事项。对《方案》中“装表容量”等用语含义进行解释。

  (八)附则。明确《方案》的有效期为五年。

  《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穗城管规字〔2021〕6号)(穗城管规字〔2021〕5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是满足财政资金隔年拨付及清算工作需求,与本《方案》并不冲突,无需废止。

  二、工作亮点

  (一)结合餐饮用户报装成本测算,研究提出“政府主导并奖补、燃气企业实施并优惠、餐饮用户少出资或零出资”的推广模式,进一步降低餐饮场所管道燃气安装费用,大力推进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

  (二)结合各区餐饮场所行业实际情况,根据装表容量大小实行阶梯式政府财政奖补标准,通过政策引导,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规模化餐饮场所“瓶改管”愿改全改,消除一大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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