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21〕3号)以及《2024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仙村镇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石滩仙村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用于小学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一至六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用于初中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初中在读七至九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二、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成立仙村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良(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伯通(卫健教育组)
温仰祯(综合服务中心)
田百龙(司法所)
周永扬(石滩仙村教育指导中心)
张光玉(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
成 员:何浩波、管照生、何剑辉、李小萍、王卓娅(石滩仙村教育指导中心);马利霞、陈洪辉、陈艳欢、林列如、列绍良、蓝智春、罗伟全(各小学);陈银添(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和解释工作,具体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工作。
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2993002)
组 长:管照生
成 员:王卓娅、何剑辉、李小萍
(二)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
三、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取得小学学籍(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其他区域的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如下:
1.报名阶段:
(1)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
①家长(监护人)在5月7日至5月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②如果家长网上报名条件受限,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居住地招生范围所在小学,由学校协助家长网上办理报名手续。
③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6日至8月27日向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无需网上报名,于5月7日至11日到仙村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滩镇红荔中路78号)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需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文件规定。
(3)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2.审核阶段:
(1)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于5月18日至20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学校审核、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资料审核时,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
①小孩及家长(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2024年5月4日前经仙村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发票、出租屋房产证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提供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确无房产的,才允许以祖辈房产(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申请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
提供租赁房屋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申请人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要求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内户籍的,要求仙村镇内无房产)。无房产核查由教学指导中心安排核查,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查册材料。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以租赁合同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近入学的报名申请。如学校学位数多于学位申请人数,则按家长意愿安排学位,如学校学位数少于学位申请人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确保“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后在学校学位允许情况下进统筹安排,家长需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查验)。
(2)如学区“人户一致”学位申请人数多于该学区学校学位数,将征求家长意愿,自愿分流到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分流到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入读。
3.录取阶段:
6月18日前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家长收到录取结果短信。6月29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四、公办初中招生
增城区户籍且在仙村镇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小学统一报名,就读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5月15日前各小学做好小学毕业生资料的初审并交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初中学校于6月7日前做好拟录取学生的资料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6月16日前并将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6月25日将录取结果以信息通知学生及其家长,7月6日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组织新生注册。
仙村镇户籍在仙村镇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5月7日至8日向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石滩镇红荔中路78号)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有效居住地文书资料(仙村镇的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我镇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广州市内非增城区户籍且在仙村镇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到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在5月7日前向其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父母或监护人与子女的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集资房证明、宅基地证明、经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等,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本镇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非广州市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到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就读,需登录“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不符合入读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初中学校。
凡在我镇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宣传
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咨询信息服务,通过各下属学校、幼儿园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向学生和家长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
(二)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三)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
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工作
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做好统筹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做好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实仙村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和小学毕业生升学人数,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对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区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学生(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对于一些跨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教育指导中心可提出解决建议,报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群众咨询、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行为。招生领导小组及学校的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各学校要切实按照“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原则,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及时严肃查处。(招生工作咨询、投诉电话:82993002)
七、其他
本方案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仙村镇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安排
2.2024年仙村镇各小学、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招生计划表
3.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4.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附件1
2024年仙村镇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安排
备注:
1.下境村包含福基可以自愿选择原学区小学就读。
2.居住在万科金色里程的本地户籍生,可以自愿选择在仙村镇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或蓝山小学就读,根据文件要求,无校车接送。
3.居住在仙村源海一号的本地户籍生,可以自愿选择在仙村镇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或基岗小学就读,根据文件要求,无校车接送。
4.凡来穗人员子女入学按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5.如有遗漏,解释权归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1
2024年仙村镇各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2
2024年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
中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3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附件4
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024年秋季仙村镇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指引
各位家长:
2024年秋季仙村镇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在即,根据《2024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2024年仙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报名登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作出如下指引:
一、关于小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小学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仙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三)人户一致原则。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须一致的原则。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到学区招生范围划分的小学办理报名登记审核手续,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网上报名及提交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现已在小学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一年级学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
二、登记对象、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登记办法及所需资料等情况一览表。
说明:
1.学区招生范围划分。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一居委、二居委、上境村、碧潭村(户籍村民子女)、潮山村(户籍村民子女)、沙滘村(户籍村民子女)、仙联村、下境村、仙村源海一号、万科金色里程;第二小学:沙角村、下基村、竹园村、巷头村、下境村(需提出申请);十字滘分教点:深涌村、十字滘村;沙头小学:沙头村、西南村、下境村福基(需提出申请);基岗小学:基岗村;蓝山小学:蓝山村、居住在碧潭村、潮山村和沙滘村的非户籍村民子女;岳湖小学:岳湖村。
2.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王老师,020-829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