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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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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5
  •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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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439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八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410号)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塘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中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福洞村对门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福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8.208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土地及福洞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北竹公园以南、花莞高速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塘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中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福洞村对门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福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8.2087公顷,其中农用地15.8883公顷(耕地0.8287公顷),建设用地2.3204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515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

2.公告时间:202465日—2024620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实施时间:2024621日—2024920日,请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塘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中二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福洞村对门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上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福田经济合作社(权属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八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410”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464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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