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通知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持续加强全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根据实际对《通知》进行小幅修改并继续实施。
二、通知修订的思路和亮点
根据我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情况,我局对《通知》进行了实施效果评估,对《通知》修订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开展了评估论证。结合评估论证成果,起草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局内处室及公众意见,并就采纳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通知》重新制定后共5点,包括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程序、加强联合执法、实施责任考核、其他等方面。主要亮点如下:一是调整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范围。根据2019年实施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要求,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范围调整为:“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是加强信息系统运用要求。我市已开发“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增加镇街运用信息化加强建设管理的要求。三是增加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增加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明确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提出竣工验收要求,以不断夯实工程质量水平。四是增加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增加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参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同时,汲取近期外地火灾事故教训,增加动火作业审批要求。
三、落实通知要求的关键要点
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实行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管理指引(范本)》准备相关资料,填写《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申请表(范本)》,报送属地镇、街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领取《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
《通知》附件中明确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检查记录表(参考用表)》,各街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可参照表格要求规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