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明确了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202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部署了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响应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要求,我市主动作为,勇当双碳排头兵,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
为做好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我委深入开展基础研究,系统摸查我市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碳排放情况和减碳难点,按照《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依据《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穗府〔2023〕7号)等政策文件,编制形成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 “18+4+16+3”工作举措,建立碳预算、碳足迹、碳金融、碳要素和碳数字等五大政策创新体系,以期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明确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路径。第二、三、五部分共同构成支撑试点建设的任务举措,围绕能源结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碳汇能力、绿色要素交易、试点示范、科技创新、全民行动等方面,提出25项任务。第四部分为政策创新,包括碳预算管理、碳足迹核算、碳金融创新、碳要素保障、碳数字治理五大政策创新体系,共16项内容。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严格监督考评、加强宣传推广等4个方面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三、主要特点
一是目标指标细。《实施方案》提出绿色低碳发展、能源转型、城乡建设、交通领域、循环经济、碳汇能力、低碳创新等分类别分阶段指标。二是覆盖范围广。《实施方案》聚焦能源供给、资源利用、工业领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碳汇、绿色要素、试点示范等8个方面,提出了25项具体建设任务,积极向上对标衔接,落实国家和省的任务部署,确保任务均能落实。三是创新要素足。《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健全碳足迹核算体系、完善碳金融创新体系、形成碳要素保障体系、构建碳数字治理体系等5个方面政策创新,不断完善有利于广州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政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