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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重新发布《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4-08-09
  •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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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重新发布《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代建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代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8月31日届满失效,为了继续加强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从化区代建中心对《代建管理办法》不涉及实体内容的有关文件名称、管理部门名称等内容作简易修改,报请区政府同意,现予重新发布施行。

  二、制定目的

  进一步规范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建设行为,加强项目代建管理,提高政府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三、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粤财规〔2022〕2号)、《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1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9〕19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共有三十条,具体规定了采用“代建制”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范围、项目移交条件、职责与分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的监督和责任等内容。

  一是规定采用“代建制”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范围。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且总投资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从化区属公共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与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在从化区代建中心和项目业主单位对代建项目开展前期策划、建设方案联审、立项报批、工程报批报建、竣工结算等工作中,明确从化区发改局、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住建交通局等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从化区代建中心和项目业主单位各自的职责与分工,以从化区代建中心为主、项目业主单位协助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更规范高效。

  三是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从化区代建中心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做好投资总量和进度控制,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严格按照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开展项目建设投资。

  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职能分工,从化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交通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对代建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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