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听全文
  • 2024-09-10
  •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分享到
  • -

  一、延长文件有效期的背景

  2023年9月19日,我委印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发改规字〔2023〕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1年。《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对规范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退出、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保障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2年并重新发布,文件实体内容未作修改。

  二、延长文件有效期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规范性文件因行政管理需要仅作文字表述、管理部门名称调整等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或者有效期届满拟继续实施但不作修改的,由实施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形成草案后,由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有效期届满前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重新发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由总则、受托管理机构、 投资领域、申报机构、审批程序、投资管理、退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监督检查、附则等10章共41条构成。本次文件因延长有效期而重新发布,仅第三十九条为明确该文件的实施时间,确定2024年9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除此之外,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四、重新发布后的文件有效期

  原《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9月18日,重新发布后的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