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11日印发了《花都区临空数智港北兴片区(一期)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花府办〔2024〕2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推进花都区临空数智港北兴片区(一期)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形成过程
花东镇根据相关政策与被征地村社充分沟通及征求意见后拟定方案,同时征求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2024年9月11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花都区临空数智港北兴片区(一期)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共六章二十五条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限制性事项、征收实施单位和补偿登记事项;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奖励和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
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留用地返租补贴标准;
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五章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农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依据、不予补偿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情形、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标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时限奖励、经营性物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物业出租经营补偿;
第六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