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强做大海珠区(以下简称“本区”)产业互联网供给体系,推动产业数字化,优化产业链生态和要素,培育产业新动能和增长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一、《扶持办法》的主要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海珠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产业互联网企业、制造企业、研发中心、批发零售企业、电商等企业或相关行业机构。
二、《扶持办法》中涉及奖励条件如何核实?
答:一是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数据核实;二是通过企业提供的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合同、审计报告、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应文件核实。
三、《扶持办法》的主要扶持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资金奖励、子女教育、属地保障等。
四、《扶持办法》如何申报?
答:我局将参照往年资金申报做法,在启动申报前公开发布具体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