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实施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听全文
  • 2024-11-05
  •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分享到
  • -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黄埔区各镇街,区府属各单位: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实施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反映。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实施企业服务

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建设,纵深开展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企业服务从政府“有什么给什么”向企业“需什么给什么”转变、从普惠便捷向增值提效升级,为企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衍生服务,全力打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人才友好型”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措施。

  一、项目筹建增值服务

  1.升级筹建审批服务。推行招商筹建联动,筹建服务提前介入,在招商阶段向产业项目提供筹建要素保障标准和投资界面清单。提前开展项目用地平整及配套道路立项建设工作。联动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审批信用贷”,对贷款申报材料暂未齐备的项目出具筹建情况意见函,推动金融机构提前开展贷款审批工作,并分级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2.优化竣工验收流程。推行分期、分栋竣工联合验收;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分楼层开展主体结构验收,先行进行设备安装。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符合消防验收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可提前进行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试投产。支持具备规划条件核实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先行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3.降低项目用能成本。创新独立开关房“临永结合”模式,推广“临电联办”“信用办电”等。积极引进供热企业,鼓励用户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动降低用热成本。推行产业项目用户供电(临电和备供回路除外)、供气、供水、排水、网络外线接入零投资,逐步实现企业免于承担建筑区划红线接入公共管网工程的建设费用。推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集约化管理模式,根据化学需氧量(COD)阶梯式收取污水处理费。

  4.减轻筹建企业投资负担。对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出现履约困难的项目,企业可申请适当延长开工、竣工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延长期满仍未动工开发的,按不高于原出让价格收回用地;无法按照原产业类别履行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企业可申请调整优化为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的其他产业类别;经签约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等考核指标可在降幅不超过2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空间供给增值服务

  5.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推行存量制造业企业“数据得地”,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质量建设、转型升级等指标开展“无感评估”,推动有限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聚集。推行产业项目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给方式。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到期后,支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且经评价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项目续期使用土地。推行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拿地、联合建楼”。

  6.推动增资扩产提容提效。开展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统筹规划提容工作,集中连片调整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申请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项目,其容积率符合调整后片区指标的,无需企业单独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控规修正方案论证,在企业取得产业部门或镇街、园区管理机构等单位支持意见后由区行政审批部门直接办理规划报批。具备实施条件的存量工业用地可按照有效的批复实施建设,无需办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修正手续。

  7.降低企业用房成本。扩大工业用房分割转让试点,允许试点园区工业用房实施分割转让和定向租赁给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企业。选取一批特色产业园作为试点,划定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作为工业限价房,按照不高于35元/平方米/月价格出租给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划定区属国企产业载体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作为产业保障房,按照不高于评估价70%的价格租赁给优质中小企业。区属国企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物业租赁实际情况,自主设置产业载体免租期及调整存量承租人租赁价格。

  三、人才引育增值服务

  8.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设立人才服务基金,以投带引、招投联动,以人才项目股权投资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实现人才引进、项目投资和产业培育的有机结合。对接海内外知名企业家和科学家,发挥业界“大咖”名人效应,推动更多优质人才项目集聚。提升黄埔“数字人社”大数据服务系统综合服务能力,利用各类人才供需平台、灵活用工平台,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与知名高校共建社会实践基地试点,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区内开展社会实践。

  9.提升人才培养质效。落实工程硕博士培养工作,实行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工学交替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推动省区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支持企业和高校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开设校企定制班,定点实习、定向输送。实施科创人才“苗圃计划”,定期组织“才投会”“人才沙龙”等活动,提供创业辅导、运营管理等系列课程服务。推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强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10.优化人才评价激励。实行“直接认定+专家评审+机构举荐+企业推荐”的综合评审方式遴选人才,建立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推行“人才有价”,联合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为高端人才提供人才授信服务。赋予重点企业、重点科研院所人才推荐权,赋予重点单位人才自主评审权。探索开展生物技术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前沿技术和新业态职称评价。

  11.提升人才保障服务。升级“黄埔人才卡”服务,推行项目申报靶向匹配、“一对一”辅导,人才证照到期提前提醒及协助办理,探索提供定点商户消费折扣等优惠服务。创设“黄埔礼遇卡”,为重点招商对象从招商洽谈到项目落地提供与高层次人才同等的礼遇服务,且涵盖免费接送机等服务内容,部分服务扩大覆盖博士、博士后等青年人才。实施租售并举、分级保障,综合运用免费居住、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方式,强化多元化人才住房保障。产业紧缺骨干人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或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人才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试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年筹集建设不少于1500套。划定区属国企租赁住房物业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区住房保障部门明确的指导价格、保障对象,由承担区保障性住房具体运营职能的实施机构统一出租运营。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博士等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享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四、金融赋能增值服务

  12.深化风投创投服务。开展“投贷联动”,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通过搭建“创投+银行+企业”联动平台或“综合授信+股权直投”等方式提供“耐心资本”。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容错容亏及尽职免责机制,支持区属国企对设立的投早投小基金按整个生命周期予以评定。

  13.促进融资精准对接。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为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经营能力精准画像,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并拓展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应用。鼓励实施整链授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链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五、科创驱动增值服务

  14.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专利开放许可合作点,支持国有企业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专利技术许可力度。围绕专利等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无法准确估值或定价难题,探索“科技成果+认股权”创新模式,促进专利产业化。支持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每年评定不超过20家。

  15.提升科创服务质效。深化“一榜、一会、一机制”管理模式,梳理发布大院大所研发成果产出榜单和技术转移转让清单,组织技术成果对接会;优化大院大所市场化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和研发机构淘汰退出机制。搭建中小微企业互助研发中试平台,推动研发中试资源共享互惠,带动各种类型的研发中试富余资源发挥作用,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在仪器设备、科研人员、技术攻关、研发合作等方面开放共享。

  六、供需对接增值服务

  16.完善供需对接平台。通过“埔企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服务展示和需求管理等服务。打造“黄埔工业企业交易会”品牌,分行业组织产业链专场供需对接会。搭建产业链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营销提升、渠道拓展等强企平台,强化人才纽带作用,为中小微企业链接区内资源,推进成果转化和市场拓展,推动中小微企业抱团成长。

  17.促进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分行业制定区级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材料4个自主创新目录,加大宣传推介和政府采购力度。围绕产业特点和场景资源打造若干应用试验场,定期发布应用试验场清单,优先支持4个自主创新目录产品应用和市场对接。

  18.强化展会助企服务。梳理各类展会信息面向企业发布,选择部分参展集中度较高的境内外展会,协助提供商事认证、涉外商事法律咨询、展会对接、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等服务。对接设立“黄埔名品”专区,集中展示参展企业和产品。

  七、法治护航增值服务

  19.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打造知识产权法治保护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构资源,集成化提供知识产权布局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知识产权海外侵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保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业服务。依托区综治中心,借助司法部门和法律机构等资源,构建“枫桥式”涉企纠纷多元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新热点等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的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对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优先采取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措施。

  八、开放合作增值服务

  21.强化“一站式”涉外服务。打造涉外服务专区,整合涉企部门、中介机构等资源,集中提供证件办理、生活便利等服务,实现涉外服务“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搭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报关、报税、收汇、融资等服务,推动跨境电商“阳光化”发展。

  22.提升跨境通关效率。推广“锚地直提”等监管模式。探索推广全球供应链中心业务模式,支持重点供应链企业跨境快速通关。推动香水、喷雾等化妆品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试点,提高仓储专业化水平和部门协同监管能力。对进口真空包装元器件、大型设备、特殊物品等口岸不具备检查条件或不适宜在口岸开拆检查的货物可先提离口岸,到属地实施检查。围绕低空飞行、生物医药等新业态新产品,推动通关标准与规则创新,促进创新产品快捷通关。

  九、惠企专项增值服务

  23.拓展惠企政策智配快享。打造惠企政策智能匹配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对企业进行全息画像,搭建政策寻企场景,为企业筛选出高匹配度政策并精准推送,实现惠企政策智配、直达、快享。

  24.推广税务专属服务。为区内世界五百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埔商会企业、百千万企业、拟上市公司、区属集团十大类企业提供“专人服务管家、专门服务渠道、专项需求征集、专有服务通道、专题政策推送、专业诉求响应”的六项专属服务。

  25.拓展新型助企服务。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打造面向企业开放使用的网络直播间,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政务咨询、直播带岗、直播带货等网络直播服务。推广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专人对接、一口协调、全跟到底”服务模式。支持行业商协会集聚各类资源,促进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等专业化服务。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