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茅岗西华片城中村改造的通告》(埔府〔2016〕12号)于2019年11月9日到期,为继续推进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黄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茅岗西华片城中村改造的通告》(穗埔府规〔2020〕6号),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四至范围
茅岗西华片“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茅岗路以西、广深铁路黄埔支线及西华山以东、沙井岗以北、护林路以南,改造范围面积约18.5公顷。
二、实施主体
《关于明确鱼珠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的函》(埔府函〔2011〕65号)已明确由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改造。
三、通告内容
该《通告》主要内容共有八条,包括:
第一条是明确茅岗西华片城中村改造的四至范围;第二条是明确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第三至五条是明确改造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支持和配合改造的有关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市政线路管道迁改要求;第七条是明确对违反本通告的有关法律后果;第八条是明确通告施行的有效期限。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20年2月15日